,我一直在收集證據,把所有的資料整理好,然後聯係了一家律師事務所,準備正是起訴淩夫人。 讓我意外的是,聽說被告是淩夫人,律師事務所根本不敢接任務。 我就不信這個邪,一下午跑了十幾家,結果沒一個敢接這個官司的人,我傻眼了。 沒有辦法了,我找到了以前一個認識的同學,他是學法律的。 聽完我的話之後,他麵色為難的搖了搖頭,“因為你的孩子還沒有出生,所以就算她害死了你的孩子,也不能算是對你孩子的謀殺,隻能算是對你的傷害罪。” 我遲疑了一會兒,再問,“難道故意害她人流產,可以逍遙法外嗎?” “那倒不是!”律師很認真的向我解釋,“這種情況隻能算是對孕婦本人的傷害,如果證實了,大概會判刑三到五年。” 僅僅判刑三到五年? 這怎麽可以,我是要讓她給我的孩子償命的,怎麽能判幾年就把我打發了! 我麵色有些蒼白,雙拳緊握,“我給你雙倍的錢,不,我給你十倍的錢,你幫我打贏官司,我怎麽報答你都行!” 隻要能為我的孩子報仇,我什麽都豁出去了。 該失去的,我都已經失去了,現在,我已經沒有什麽可以失去的東西了。 “沈小姐,我不是不想幫你,但是……這個案子我真的不能接!”他有些為難,但是還是直接告訴我她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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