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粥,遞給趙豐年一碗,然後也不搭理小乞丐,慢慢喝了起來,直到半碗粳米粥下了肚兒,才轉頭說道,“我不管你是什麽身份,以前過什麽樣的日子,為何流落至此,我隻知道,我們家的糧食,是辛勤勞作換回來的,不可能白養一個人。你要想吃飽,要想穿暖,第一件事就是要幹活。”說完她又指了桌邊兒的字據,“這是三年的賣身契,你簽了名,按上手印,就可以坐下來吃飯,如果不簽,就趕緊脫衣服走人。”
小乞丐瑩白如玉的小臉兒漲紅得好似要滴出血來,哪怕他在城裏遊蕩,餓得要死之時,也不曾向路人乞討,不曾聽過這樣的冷言冷語,如今剛剛覺得得救,沒想到就被一個女子這般侮辱,真是虎落平陽被犬欺,如果放在以前,自己一句話就能把她砍成肉塊,可惜…
“好,我簽。”三個字,帶著無法言表的憤恨,從小乞丐的嘴裏吐出來,他大步上前,執筆刷刷簽了名字,按下手印。
瑞雪拿起字據看了看,吹幹墨汁折好,起身放進屋裏,出來時,手裏卻拿了一把一尺長、兩指寬,打磨得極光潔的戒尺,這可是平日趙豐年經常帶在身邊,讓村中學童們一見就極老實規矩的利器。
小乞丐原本忍著憤恨坐在桌邊,等著吃飯,卻突然被瑞雪抓住了右手,狠狠敲了兩下。
疼得他一下子竄了起來,心裏的恨意再也忍不住,就要上前廝打瑞雪,瑞雪臉上卻半點兒懼色都沒有,氣定神閑的說道,“怎麽,想以下犯上,然後當個逃奴,被官府追緝?”
官府?小乞丐聽得這兩字,奇跡似的停下了手,那些人一定不相信自己死了,一定在到處追查自己的下落,他不能暴露行跡,他還沒有找到大將軍,還沒有報仇的實力,他必須忍耐,等待…
瑞雪見他愣神,冷冷一笑,盛了滿滿一大碗熱粥,塞到他紅腫的右手裏,疼得小乞丐一哆嗦,差點打翻了飯碗,也惹得他盯著她的目光如同要吃人一般憤恨。
“你身上穿著人家做給大兒子,準備過年穿的新棉衣,睡的是人家的熱炕,蓋的是人家的棉被,卻因為一句無心之言,就伸手推得人家三歲的小女孩雙手蹭破,你的良心被狗吃了?這樣忘恩負義的事,你也幹的出來?你的手腫了,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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