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薄錦墨盯著手指間忽明忽暗的煙頭,英俊的臉龐冷漠而陰沉,這種事情對他而言過於愚蠢,風險無窮大,一輸就沒有翻身的機會。
可為什麽明知道前麵是沼澤他也停不下,眼睜睜的看著自己一腳一腳的踩進去,越陷越深。
沉迷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自己在沉迷卻不自醒。
冒充另一個男人——你到底是為了什麽?
還是不知道這件事情本身多可笑?
………………
他們在米蘭待了七天,本來盛綰綰有天心情好的時候還提出既然來了意大利,為什麽要一直在米蘭待著,幹脆去羅馬、弗洛倫薩轉轉。
“等你的眼睛恢複了,你想去羅馬還是想去弗洛倫薩,我任何時候都奉陪。”
她怔了怔,心想這男人真是會說話。
這句話的意思不僅承諾她的眼睛一定會好,更重要的潛台詞是——他們以後還會一起出來。
米蘭她來過不少次,算是很熟了,不過意大利的另外兩個城市她的確算是沒怎麽玩過,她大概也明白為什麽他這七天都定在了米蘭。
大概是隻是出來散心,如果去別的她還不熟悉的城市,偏偏眼睛還看不到會更加失落。
回安城的飛機上,她“看”著小小的窗口出神,一個禮拜的時間,這個男人給她的感覺——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即便是他陰陽怪氣,偶爾脾氣反複無常,時冷時熱,她也仍然覺得他給她安全感。
這種安全感大概就是——事無巨細的照顧,強勢又溫柔,好像她真的一輩子都是瞎子他都不會介意。
他愛她,相處時間越長越不覺得浮誇。
而愛越深越平靜。
但她不知道這安全感……跟薄錦墨的相似有沒有關係。
她不認為自己有這麽沒出息事到如今還想著他——好吧她的確會時不時的想起那男人,但隻是想起,不是想念。
她也沒覺得自己在他身上拚命尋找前夫的感覺,雖然這種感覺冒的很頻繁。
薄錦墨是她在過去的二是二年二十三年不到的時間裏愛得最傷筋動骨的男人,不管怎麽不肯怎麽痛楚都無法否認她也不屑否認。
但已經翻篇已經過去了。
唉,是她不僅專招這一類的男人,還特別的好這一口?
她轉過頭問他,“薄祈。”
薄錦墨看著她,聽她叫多少遍這個名字,他不僅沒有習慣,仍然會本能的不悅,“嗯。”
她困惑的問,“你真的抄襲我給我前夫買的襯衫定製了一全套一模一樣的?”
薄錦墨,“……”
這種蠢話她也相信。
每次提起他,開口前夫閉口前夫,他的名字不比前夫兩個字好聽?
他的名字也比薄祈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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