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我乃仙童兼職城隍土地和妖王 > 章節內容
魄,那所謂的規矩第一條,
正確的意思應該是,是人的時候要走七天,所以值班7天,
因為人死是走七天,從咽氣開始第一天報備城隍土地;
第二天黑白無常帶入鬼門關,第3天黃泉路,第4天望鄉台;
第5天惡狗嶺,第六天金雞山,第七天野鬼村。
這裏雖然沒有走那麽多地方,但也類似。
回頭村的村民住的地方就是野鬼村。
一定7人,5人巡邏,2人留守,代表的是7個人每人失去不同的一魄。
別回頭,這條就是假的,與佛堂的回頭是岸形成對立,迷惑大家的。
應下即刻起,其實就是早就判定生死了。
所以我們進來是有很多阻礙,可能就是在阻止我們進入;
也有可能是死在進來的地方,以魂魄的狀態進入這裏。
畢竟還有條規矩是,午夜不能有人進出,這裏壓根就沒有白天黑夜;
時間都是由這裏在掌控,所以午夜不能有人進出。
想通這一切,我還是向方正求證。
“方正,進來這裏是魂魄狀態,還是正常狀態。”
“魂魄的狀態進入這裏,生命會在進來時隕落;
運氣好的還有救,我隻要是自己的狀態,會將他們送出去。”
“那他們的身體去了什麽地方?”
“在什麽地方死的,就在什麽地方呆著,但是一旦禿鷲出動,會吃了他們;
或者被作為養分,還有的會被當成一具新的身體,注入混合的魂魄,成為新的人;
尤其是那些快死的人,就會找這些身體;
他們將自己所有的魂魄,融入他人身體裏麵,繼續生活。”
方正的話讓我身體一顫,將靈魂融入被害人的身體;
被害人的魂魄被混合,在注入別人身體,他們這麽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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