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政局出來,安然低頭看著紅本本,唇角微揚。 片刻後,她將紅本本小心翼翼的放進了自己的包裏,順手從裏麵抽出一份文件交給他。 “這份文件,請喬總過目。” 喬禦琛接過,看了一眼,這是一份很簡單的結婚契約。 喬禦琛,安然,兩人契約結婚,婚姻存續期,六個月。 婚姻存續期內,兩人不得對任何人提起契約結婚的事實。 違約方,需將所有財產,無條件轉讓給對方。 六個月後,安然除了海邊別墅,豪車,以及自己銀行卡內的存款之外,不帶走喬家一分一毫,自行離開。 下麵已經有了日期和安然的簽名。 “如果喬總覺得沒什麽問題,就簽字吧。” 喬禦琛盯著她:“有沒有人說過,你膽子很大。” “有,很多。” “膽子大,不見得是好事兒,有些事情,做了,是要付出代價的,懂嗎?” “就是因為懂,我才會膽子越來越大,目的是,讓喬總這句話,實現它應有的價值。” 喬禦琛掏出筆,墊著結婚證,快速的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不過這份協議,他沒有給她,而是夾進了結婚證裏。 安然伸出手:“喬總,這份契約,還是交給我來保管吧。” “既然是契約,自然是要符合雙方的意願,你想要的條件開好了,我的條件可還沒寫上呢。” “這份契約,對喬總並沒有什麽不利。” “那是你的想法。” 安然收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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