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1/5)

劉老板把來意說了一遍,大意是當年跟李有勝交好,雙方互訂了娃娃親,今日前來是來履行當年的諾言的,如今兒子剛中了秀才,明年秋天要去參加三年一度的鄉試,想趕在鄉試之前把劉宣之的親給定下來,也好叫孩子定定心。    劉老板還有一層意思沒好說出口,劉宣之在學院中名列前矛,縣試中又是以很靠前的名次,夫子也說,就劉宣之的才能,明年秋天中個舉問題不大,當然這也跟考試時的各種因素有關,所謂天時地利人和。    劉老板如今有的是財,賺了偌大的家業,就差社會地位,若是幼子劉宣之能在十八歲中個舉人,別說生意場上的那些人,便是官衙中那些鼻孔往上長的又哪敢瞧不起他。    是以他對幼子的事情是倍加上心。    他知道兒子一直是個癡人,所癡之人就是當年的玩伴李家的大丫頭,學名叫李秀娥的那個姑娘。縣考之前半年他便許下心願,若是能考過秀才,馬上就去李家求親。他這話在當時也隻是說說而已,兒子年幼,有幾斤幾兩他未必不知道,誰知道劉宣之得了這麽一張大餅,學習一下子開了竅,縣試時一下就考中前五名,讓他臉上倍兒光鮮。    一般考秀才的名額,跟一個地方是否富庶關聯很大,像大源縣這樣的窮地方,給的生員名額很有限,因此考個秀才比中舉更難,如今兒子這麽爭氣,哪怕他要天上的星子他也會努力給兒子摘。    索性兒子的願望也不多,他就想把當年那個天天跟在他屁股後麵轉的小丫頭娶回來。    這件事情就好辦多了。    他如今也不差錢,老大老二通過婚姻也給他整合了不少的人脈,老來兒孫也滿堂,幼子的婚姻便沒有被他看成生意場上的利益工具,隻要能激勵他好好讀書,哪怕他要尋一個乞丐做娘子,他也會咬咬牙從了的。    劉老板是生意人,自然知道做人要講信譽這點,說道做到,沒過一個月就領著兒子來提親。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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