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犯上,若是告不成則是大罪一樁,李有勝豁出去了才敢把秦氏轉成被告。 若是普通民事訴訟,雙方各請證人辯駁,太爺根據雙方各自辯駁的論點,做出相應的判決,可如今牽扯到三十多年前的一場人命官司,事情的本質就不一樣了。 若是刑案,則需要聽取旁證,收集證物,像這種涉及到人命的官司,還需要驗屍,可如今人已經入土為安三十多年,再開棺驗屍涉及到的事情太廣,若不是有實打實的證據,縣衙絕跡不會在年關開棺驗屍,況且祖先所埋之地涉及到風水等等,就算要開館,也不是當兒子的一人說了算。 周敞道:“李有勝,你既然說你母親是被人謀殺,可有什麽佐證,要知道,這件案子發生之時,你才幾個月大,這許多年過去,證據證物都已經很難收集的清楚,你現在已經有足夠的證據擺脫不孝這個罪名。卻又重新掀起一場三十多年前的殺人大案,要知道若是翻查起來,證據不足或者是你誣告,可是要治你不盡不實之罪的。” 對李有勝的印象也沒有那麽差了,周敞還是想提醒一下未來的“同僚”。 李有勝說道:“若是開棺驗屍,我母親的屍身就是很好的證據,若要佐證,我旁邊的這個孩子,便是佐證。”說著何海林走上前來,朝縣太爺一揖。 堂下又是一片嘩然,李有勝看起來比何海林年紀大太多,他母親過世時他尚且在繈褓之中,何海林那時候根本沒出生吧! 不知為何,秦氏看見何海林頭皮都是緊的,咋咋呼呼的說道:“他一個孩子知道什麽,太爺,李有勝肯定是收買了這孩子——” 剛一抬頭,看見何海林像要殺人一樣的目光,隻覺得脖子涼颼颼的,下意識往後一躲。 周敞識人辨人無數,覺察出秦氏這下意識的舉動代表了心虛。 驚堂木砰的一拍:“肅靜,證人上前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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