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章 版權(2/4)

要按照茉森的要求來做。


顧北北絕不允許有人砸了自己的牌子!


但一聽到胡紹輝這麽說,這些服裝店的老板都有些不樂意了。


這不就是在給別人打工嗎!


那顧北北可就沒辦法了,方法已經交給了你。


嫌不合適,那就不加盟唄。


茉森也不是非求著他們。


不過倒還真有有魄力的,這段時間一直在跟黃安年談加盟的事情。


其它人老板知道,紛紛嘲笑這人傻。


在永順買不到衣服,難道在別的廠子也買不到嗎?


這也就是顧北北之前所說的,跟風抄襲了。


茉森的衣服,樣式新穎,但價錢不低。


喜歡的,但錢包不支持。


其它的廠商也不允許永順一家獨大,便照搬了茉森的樣式,自己生產。


但早在之前,顧北北就已經留了個心眼。


將自己畫的所有的設計圖,全部在版權保護中心進行了登記。


其它人要是不經允許違規使用,那可是犯法的!


當時羊城就有好幾個廠子進行了生產。


蔫壞的黃安年知道了,也沒有立馬製止。


而是等衣服出廠開始售賣後,這才去報了警


最後這幫廠子的衣服全都被停售,堆在倉庫之中。


還要賠付顧北北高額的版權費。


經此之後,眾人才紛紛反應過來,原來還有版權這個東西呢!


他們之前看什麽用什麽,都已經習慣了。


沒有人告訴過他們,說這個東西是別人先做出來的。


已經登過記,受法律的保護。


他們要是敢不經允許使用,那就是在剽竊、是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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