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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詳解》
根據介紹描述,這是一本上古佛修的手劄,裏麵記載了各個種類的妖魔之物,為的是給後來人降妖除魔提供經驗,其中不但有文字,還有圖畫,不乏大妖和天魔的信息。
別的不用說,隻為了天魔兩個字,這個典籍就必須買下來。
又看了一陣,陳林將玉簡放下,對著攤主道:“掌櫃的,甲七,甲十八,乙三十五,丁十三,這四本典籍我都要一份,能便宜點兒麽?”
他決定,這次一定不能把價格給高了,雖然不缺靈石,但是也不能當冤大頭。
不料攤主直接搖頭,道:“小本生意概不講價,玉簡記載的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我要事先聲明,出售的典籍都是複製的,你購買之後不能轉手售賣,要麽發心魔誓言,要麽簽訂靈契,如果選擇靈契,靈契的費用由你負責。”
陳林皺了皺眉。
買信息類的物品就是麻煩,怪不得攤位前的顧客不多。
不過心魔誓言他是不會發的,當年那個五方觀老道的告誡他可是銘記在心,心魔誓言發多了,很容易招惹心魔出現,為了幾本典籍完全沒必要。
靈契也是能避免就避免,畢竟違約遭受的是天道打擊,代價太大。
想到這裏,他開口道:“在下不喜歡受到契約羈絆,不知道這幾本典籍的原本可否售賣,沒有任何限製的話,需要什麽價格?”
對方設置種種限製,無非就是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隻要靈石給的足夠,一切規矩都可破。
果然,攤主並沒有什麽意外的意思,想必這樣購買的人應該不少。
“嗬嗬,賣肯定是要賣的,有兩種選擇。”
攤主笑了笑,開口道:“如果道友隻是買斷使用權的話,隻需溢價十倍即可,但若道友需要反過來限製我不許再售賣這幾本典籍的話,那就需要溢價百倍才行。”
陳林點點頭,這個價格還是比較合理的。
“好,那我就隻買使用權好了,不過乙三十五我需要原本,其它是否原本都行。”
乙三十五就是那個妖魔詳解,因為有圖畫,原本能還原的更加真實,至於煉丹典籍和製符典籍什麽的,複製與否無所謂。
“可以。”
攤主沒有猶豫,直接將一本不知名材質釘起來的厚厚書冊和三枚玉簡交給了陳林,陳林也痛快的支付了靈石,滿意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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