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
當時,他身受重傷,昏迷不醒,又被殺手追殺,是出錦城,去隔壁縣城醫院實習的她,救了他,保住了他的命。
那時的他,眼睛受了傷,卻摸著她的臉,說要娶她為妻。
他回到容家,一年後,奪得家族繼承權,成為容氏集團的最大控股人,和執行總裁,就來了霍家。
可他,不是來娶她的,而是要她給她的未婚妻捐腎,救她一命。
當時,她又是如何對他們的呢?
“想要我給霍嘉言捐腎也可以,和我結婚,否則,就讓她等死吧。”
霍嘉言是他父親和外麵的小三生的私生女,她冒充自己,讓容樘誤以為是她救了他,便和她訂婚。
霍父攀權附貴,認了她,將她接回霍家,奉為掌上明珠,取代了她的位置。
而母親,也因此和父親離了婚,受了委屈,鬱鬱寡歡。
那時,她還年輕,心高氣傲,不肯吃半點虧,更不願讓母親受委屈,她也不甘心,就逼著容樘娶了她。
她滿懷信念,以為總有一天,她能夠把當初的一切說清楚,解除他們之間的誤會。
可她低估了他。
一陣刺骨的寒風掃過,霍景辭清醒過來,慘然一笑:“你心中對我有怨,我知道。”她從口袋裏摸出結婚證,遞給他:“我們離婚吧,也算是對你的一點彌補。”
“隻要你願意為我媽移植骨髓,我答應你,從此以後,決不出現在你的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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