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扭過臉,就看到楊讓正舉著一杯汽水,雖然不太明顯,但她好像看到他笑了。
“等很久了?”他問。
他今天穿了件白襯衫,袖口的扣子沒扣,挽到了手腕以上,露出了那塊黑色的手表。手表的款式很過時,卻因為他清冽的氣質,襯出了幾分古色的韻味。
那塊手表她再熟悉不過了。
2013年,她第一次參加比賽,第一次拿冠軍。
贏來的獎勵她盡數給了他,那塊手表也是。
那時候女生之間流行一句話,現在想想好像還挺沒道理的。
“你如果喜歡他,就拿東西將他拴起來。”
她前後一想,送了手表。本來是想送戒指的,但覺得那樣好像太過於招搖了。其實,隻是怕被拒絕,就連手表跟贏下的獎牌,也是她偷偷放在他書包裏的。
那段時間,她每天都會假裝不小心碰到他,然後去看他的手腕。那塊手表卻始終沒有出現在他手腕上。
估計是不喜歡吧。那時候,她是這麽想的。
所以,之後無論是生日還是什麽,她都將手表排除在外。
不過很諷刺的是,不論她送什麽,都沒見他用過。
她忽然就很好奇,他為什麽不用。
“你說過,有什麽想問的,可以慢慢問你。這話還作數嗎?”
眼前的人明顯懵了一下,不知道話題怎麽突然就到了這個地方,但還是很快的點頭,“嗯。想知道什麽?”
常小歆伸出食指,戳了戳他手腕上的表,“這個,為什麽還留著?”他從來不會用她送的禮物,她以為他不稀罕,都丟了。
金絲邊眼鏡下的那雙眼睛疑惑的閃了兩下,而後楊讓舉起左手,輕輕摸了摸手腕上的那塊手表,“喜歡。”似乎是覺得不夠,又道:“很喜歡。”
這下換常小歆不懂了,“我以為你不喜歡,我從來沒見你用過。”
那雙小鹿眼含著霧氣,小姑娘嘴角微微向下。這一瞬間,楊讓突然就明白了。
他無奈的把左手伸了過去,“因為喜歡。”
白皙的手腕上,青色的血管極其明顯,那塊黑色的手表被襯的越發的好看。
忽的,常小歆眼睛一亮。
不是手表被襯的好看,是因為一直以為,它都被主人精心的嗬護著...
“你送的都在,從五歲開始,到十八歲,一直都在。我沒丟。”楊讓知道自己以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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