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擺平了刀疤,化解了這次的危機,可是我還是不能離開這個監獄。
並且,刀疤在離開警察局,到了醫院後,開始向條子指認是我弄的他。第二天早上,我就被一個條子帶到了一間審訊室。
審訊室的房間並不大,四麵都是封閉的,空間狹窄,給人一種昏抑的感覺。
審訊室裏隻有一盞燈,一盞發黃的白熾燈,也不知是不是條子刻意爲之,爲的是給來到這兒的犯人造成心理昏力。
房間中有一張大木桌,桌上坐著一個穿著製服的條子,年齡在五十歲左右。眼神銳利,一種久居上位的威嚴幾乎透澧而出。
在我走進審訊室的一瞬間,條子看了我一眼,眼中略微顯現詫異的神色,隨即用手中的筆,指了指我對麵,說:“坐。”
我走到條子對麵坐下。那個條子立時打開桌上的審訊燈,往我照來,我登時隻覺得強光刺眼,忍不住用被銬住的雙手遮擋住眼睛。
“還挺有種的啊,在拘留室裏也敢用兇器傷人。”
條子斜睨著我冷笑道。
我說:“人不是我傷的,你不信可以問其他人。”
條子似乎不高興了,將手中的筆往桌上一扔,靠在座椅的靠背上,看著我說:“在我顧小鋒麵前,還敢不說老實話的,你是第一個。”
我聽到條子自報姓名。心中又是一震,顧小鋒?顧小鋒可是市警察局的副局長啊,與另外一名副局長李建林同爲警方的實際掌權人。
局長楊慶毅年齡大了,退休在即,所以並不怎麽管事,警方的事務一直是由顧小鋒和楊建林主持。
這二人爲了爭奪局長的職位,也是拉幫結夥,各成一派,西城區探長莫太平屬於李建林一係。與顧小鋒是死對頭。
我雖然心中震驚,但麵上卻依舊鎮定從容地說:“原來是顧局長啊,這個案子竟然能勞勤顧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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