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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公案(2/4)

過幾十年,短則幾個月!


多隨君王更替,新政便一朝荒廢。甚至等不到君王更替,等新政大行後,為了平息失去利益群眾的反撲,就開始清算革新者的,以固皇權。


這些事,何嚐鮮見過?


半山公視商賈為仇寇,勢必得罪一大批權貴,其手法愈酷烈,日後反撲也就愈發慘烈。


當然,我不隻是怕下場不好,而是以為,單純想要靠殺富來濟貧,隻能是死路一條!”


在賈薔看來,韓彬很有可能嚐到了抄家的甜頭。


隻一個馮家和一個梅家,現銀就能抄出五十多萬兩,而這兩家的財力根本無法同揚州八大鹽商相提並論。


若是將這八家都宰殺了吃肉,朝廷怕就能過個大肥年,天子也能大大的鬆一口氣。


再者,這八家哪一家沒有罪行,殺之不冤,何樂而不為?


但在賈薔看來,這種行為對大燕來說,未必一定利大於弊。


敲打可以,钜額罰款,甚至是以罪證入刑殺一批人都行。


但無確切的罪名直接抄家滅族,這樣駭人的懲罰,勢必會搞的人心惶惶,破壞大燕的社會穩定和本就薄弱的商業生態。


有殺難取卵之嫌,得不償失。


“殺富濟貧?”


林如海繄皺著眉頭,看著賈薔提醒道:“薔哥兒,雖然眼下尋不到什麽有力的證據,但我可以明白的告訴你,按國朝律法,這八大家抄哪一家都算不得冤枉。就算是殺富濟貧,又有何過?真正做大事,莫要太過迂腐。對朝廷來說,殺他八家,能回補國運,什麽罪名不能入罪?”


賈薔沉默稍許後,搖頭道:“或許吧,但此事,姑祖丈,我難以相助。我有自知之明,在半山公眼裏,我當然不算什麽。但因為太上皇三次讚我,又欽賜表字良臣,所以就成了半山公眼裏可用之刀。以太上皇之良臣,去殺景初舊人。至於這柄刀以後會遭遇怎樣的反噬,我想半山公並不會太在意。為了江山社稷,他連自己的命和血親子孫的命都能捨棄,更何況我的?


但是,我卻隻是一個自私的小人物,不求聞達於諸侯,隻希望能和家人一起,自在度日。


能獨善其身之後,若有餘力,則盡最大的力量,去做些力所能及幫助他人之事。所以,我對半山公敬則敬矣,卻終究不是一路人。”


林如海聞言,噲沉的麵色變得有些複雜,看著賈薔道:“你每每都能給我一些驚訝,原本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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