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人類怎麽會有控製微觀世界的能力?!(2/2)

這些特權表現為以下三種情形:


其一,刑罰適用上的優待。一方麵明文規定某些刑罰不適用於大夫或“公族”。


另一方麵對於貴族官僚犯罪的可以用“贖”、“放逐”等方式來代替應受的刑罰。


其二,以自殺代替死刑。


一般死刑都是公開執行的,但大夫之類的貴族官僚犯死罪可以在家中自殺而死,以示優待。


其三,司法審判上的優待一方麵“命夫命歸不躬坐獄訟。如《左傳》中多處可見國君或執政威脅犯罪的貴族“將歸死於司寇”,脅迫他們自殺。


另一方麵又有“八辟”之法,以視區別對待。


雖然先秦時期是否實行過“八辟\"之法,目前還不能完全肯定,但這“八辟”,卻成為後世刑法中的“八議”製度的淵源。


其實,這些所謂的“特權”、“潛規則”,目的之一,實際上就是那些貴族給自己“留後路”。


他們知道自己做事不幹淨,“不幹淨的事”萬一要是哪天唄揪出來了呢?


於是他們把自己包裝得很好,講“知錯就改”,講“寬嚴相濟”。


當然,萬年之前,還沒有那麽藏著掖著,他們可以直接宣稱:“貴族的尊嚴不可侵犯!”


“士可殺不可辱!”


“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ps:這句話有多種解讀,有一種解讀是大夫的品格修養應該遠超於常人,即使沒有“刑”的約束也能知道修繕自身、守住底線,本文取字麵意思。)


但是,他們當初為了自己的私欲,為了那些搬不到台麵上的野心,得意洋洋地踐踏秩序的時候,可有覺得屈辱?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這個世界發展到一定階段,或者說,已經非常發達了,林櫟見了都說好(亂入)。


所以,什麽特權、特殊群體的自尊心等等,都不太好意思拿到台麵上說了。


於是他們大談“文明”,大講“和諧”,把自己和壞人一同感動得稀裏嘩啦,差一點就互相抱頭痛哭,大喊著“相見恨晚”了。


如果所謂“文明”、所謂“和諧”的實現,需要寬宥壞人而委屈無辜的人,那麽這個“文明”和“和諧”又會走向何處呢?它們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麽呢?


總之,帝國治安局的電子警察浩浩蕩蕩地衝進了帝國新生命孕育中心的大廳,將跪在地上痛得快昏過去的許忘念的手腕上戴上電子鐐銬。


大廳內的醫療機器人得到電子警察的指令,將許忘念放上擔架,抬到醫務室進行治療。許忘念碎掉的膝蓋會被換掉,然後在治療倉的藥液中浸泡幾個月。


在他昏迷的這幾個月裏,上流世家的“文明人”會大談特談“寬恕”“文明”,他們會說許忘念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他們會說許忘念罪不至死。


他們分得很清。


他們之前派殺手要取許忘念性命,整個上層社會浩浩蕩蕩地追殺他,都不過是秩序之外的“特殊情況”。


但是,當審判開始時,“秩序”發生作用時,他們不允許有任何不利於他們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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