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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靠近,所以很少人會生出奇怪的感覺。
更何況,貧民區的人不關心這些,貧民區之外的人看不到這些。
所以,顯而易見,這個便利店完美地“隱身”了。
原亦將口罩摘下來,隨手拋進隨身攜帶的空間收納器。
“空間收納器”,聽起來好像很高級的樣子,實際上不過是一個“便攜垃圾桶”。
很小空間收納器內部,實際上有幾千立方米的儲存空間。
不過,這個東西大多數是用來裝垃圾的。
因為空間收納器的材料屬性很特殊,它的內部會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種非常不穩定的磁場。
這種磁場會源源不斷地產生輕微的輻射,給內部儲存的東西造成極大的負麵影響。
嚴重的甚至會變成能夠致癌的物品,觸之即患癌。
不過癌症早就已經被人類偉大的科技力量碾碎,並非什麽不治之症。
所以這種空間收納器並沒有被禁用,而且非常受歡迎。
基於“隻能進、不能出”的設定,大多數被製作成了“便攜垃圾桶”。
不過,活物是不能放進去的。
倒不是放不進去,而是因為輻射會對生物的基因造成很大的損害,甚至有幾率產生變異,且變異方向難以預料。
既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也有些過於喪心病狂。
根據《帝國公民社會條約》第三千五百零三條規定:“除帝國特許的科研機構以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通過任何形式將活物投入空間收納器,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科技改造人、機械人以及其他物種。違反規定的,依據情況處罰金。犯罪對象指向未成年公民時,從重處罰,最高處以有期徒刑三年。”
這條規定寫得非常籠統,處罰金的範圍也是模糊不清。
為什麽這條規定這麽籠統、模糊不清呢?
為什麽隻需要交罰金就可以了呢?
還能因為什麽呢?
製定者難道不知道這種東西產生的輻射,會造成難以挽救的基因損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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