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叫什麽事呀!
毛豔一琢磨也樂了。
管他是什麽呢?
回家,送這孩子上幼兒園,看年齡,人家都說寫錯了。
是錯了,錯了就錯了,就這樣了,上戶口晚。
馬毛到是喜歡到幼兒園,樂得屁顛屁顛的。
隻是,第一天,就把人給咬了,肉差點沒咬下來。
我看著,心裏直發冷,這孩子不會吃人肉吧?
把馬毛讓我打了一頓。
換了一家幼兒園,那家說死不要。
馬毛沒老實幾天,把人家孩子又給打了,胳膊給放到門檻子上,上去就是腳,給踩斷了。
我看錄像,都呆住了,這孩子也是太恨了吧?
我回家把馬毛打得快沒氣了,才住手,毛豔就哭。
就這麽兩件事,存的那點錢就給幹空空的了。
不敢再送了,毛豔就把她媽給叫來看孩子,老太太到是挺願意的。
毛豔上班,接著開她的靈車,不開也沒招兒,沒錢了。
但是,我還是毛愣愣的。
每天到單位就開始寫稿子,累得屁吱吱的。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養個鬼孩子,我去你大爺的,這可要了寶寶的命了,青春,愛情,一切都葬送了嗎?
我去找那拉紮,說孩子生下來了,他激靈一下。
“還活著?”
我愣住了,屁放,孩子生下來不活著,還死了呀?
“你這樣說話怎麽這麽難聽?”
“看到沒有,不是好事,對這個鬼孩子有感情了吧?那不是你的孩子,那是鬼胎。”
“不是我的孩子有什麽感情?”
其實,這孩子真還是讓人喜歡,會哄人,隻是總是咬人,這個挺要命的。
我正和那拉紮說著,毛豔打來電話,發瘋了一樣。
“馬車,馬車,兒子把我媽買的雞給咬死了,我想搶下來,他竟然衝著我發瘋,要咬我,快點呀!”
我手機差點沒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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