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得更無恥,“上次高小姐在平遙會所選裸模的事,保不齊,我會說出去。”
高歌被氣樂了,冷笑道,“隨便你,我的名聲已經夠臭了,也不在乎多這一條。”
說完,她扭頭就要走。
封明一把拉住她的手腕,無奈的笑道,“開個玩笑,這麽認真做什麽,再說,上次可是你們拉錯了人,我好端端的被你打了一巴掌,你不得意思意思,請我吃個飯?”
高歌扭頭打量了他一眼,掙開他的手,從口袋裏摸出橋架,抽出幾張鈔票,塞進他的西裝口袋裏。
“煎餅果子,能買一百個呢,我請你,管飽。”
說完轉身,瀟灑的走了。
封明看著她的背影,笑容更深了,怎麽辦,似乎更喜歡了。
這性格,真是撩得人心癢。
高歌一回來,方糖就問道,“誰來探班了?”
“一個神經病,上次挑裸模,被你拉錯的那個人。”高歌悔不當初,“當時沒防備,被這變態看了臉,現在居然找到劇組了。”
方糖意外道,“這人什麽來頭啊,居然能找到這裏。”
“誰知道什麽來頭。”
高歌擰著眉,將剛剛的事兒給方糖說了一遍。
方糖聽完,才道,“煎餅果子五塊錢一個呢,四百塊錢買不到一百個。”
高歌
你的關注點到底在哪兒!
高歌蠻以為這件事應該就此結束了,卻沒想到,但倒激起了封明都鬥誌。
接下來,連著三天,這家夥每天都來探班,有時候在劇組一呆就是大半天,看著高歌在那兒拍戲。
他不像之前那樣,直接邀約,就是坐在那兒看,偶爾會讓人給高歌送吃的,喝的,自己卻不來煩她。
鬧得高歌想發脾氣,也不知道該怎麽發。
有句話怎麽說來著,烈女怕纏郎,高歌雖然不是烈女,但是被人這麽纏著,也怕。
終於,這天拍完戲,她主動找上了封明,抿唇道,“說吧,究竟要怎樣,你才能不出現在這裏。”
封明勾唇一笑,低聲道,“跟我吃頓飯吧。”《慕總,說好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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