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長毛衣,因為怕運動鞋的膠底在地麵蹭出聲音,他隻穿了襪子就跑出來,找到了孟東那輛橫在路邊被毀了容的卡宴,興奮到摩拳擦掌,解鎖,跳上去。
回家,回家,終於能回家了!
呢呢,爸爸回來了。
他穿著病號服在路邊的早餐店喝了白粥,這一身打扮,連個鞋也不穿,路人紛紛側目,內心慨歎,可惜了,長的這麽英俊一個男人, 居然精神不正常。
霍霆全然不在意別人的目光,因為別人看不見他什麽樣,他ying侹的鼻梁上正架著一幅巨大的黑色太陽鏡,就是通常明星用來防追拍的那一種,這孟東的裝備太有大腕兒的氣質了。
早餐店隔壁的服裝小店店主,正拉開卷簾門,睡眼惺忪的對這邊喊了一句,給我一個白粥兩個蛋 ,霍霆結了賬,走到門口,摘下墨鏡看了一眼裏麵,“做生意嗎?”
腦袋雞窩一樣的年輕老板上下打量了一番霍霆,不知道這生意該做不該做,霍霆從口袋裏拿出一疊鈔票,笑了笑,“我不是精神病,我會付錢的。”
“噢……我沒說你是精神病,那你進來看看吧,呦,這大冷天的,你還光著腳……”
霍霆沒答話,挑了一條純棉深灰色哈倫褲,白色的拉絨衛衣,這店裏的生意看起來也不算很好,衣服搭配的不倫不類,他甚至很難找到一身穿在一起不突兀的東西,最後選了一雙英倫的白色皮鞋,鞋底鋼板一樣硬,他站在鏡子前,這都不用外人看,但是讓呢呢看,都會覺得她爸怎麽會變得如此落拓。
他扔掉襪子,光著腳蹬上鞋,褲料淩亂的彎起,露出光潔的腳踝骨,挑了一個牛奶紋的領結,用剪刀在衛衣的領口戳了個兩個洞,把領結的帶子穿過去,在裏麵打了一個死結。
“你有發蠟嗎?”
“有……”
他又消耗了半分鍾的時間,把自己額前的碎發向後梳去,露出光潔的額頭,眉眼如同流暢的墨點一樣嵌在他瓷白的麵孔上,前後十幾分鍾裏,他從這小店離開時,已經沒人認得出這是剛才那個憔悴的病人。
唯一能讓那小老板相信他不是精神病患者的,是他付款的時候還不忘記講價,硬是讓人抹了零頭。
清晨的空氣裏有一股潮濕的泥土味,日光也正好,路邊報刊亭外廣告牌上的玻璃裏,折射出他的單薄卻挺拔的模樣。
他一手握著車鑰匙,一手插在毛衣口袋,彎了彎嘴角,淡粉色的唇如同被風拂下的花瓣,柔和的落在麵上。
這樣看起來,他真是無比的好,好到好像他從不曾幾近透明的躺在白色病床,也好到,好像未來他根本不會突然從這世上消失,好到,他下一秒就可以回到有阮阮有呢呢的那個過去的家裏。
綺雲山的半山腰,有一個農家山莊,路過的時候,他看到一個五六歲的小姑娘,正在拿著小木棍攆一群小母雞,他緩緩踩下了刹車。
出差這麽久,什麽禮物都沒有給呢呢買……
不如,買隻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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