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現在是要殺,還是要剮(4/4)

的嗓子眼還緊繃著,隻是牽強的禮貌笑笑,他並不認識這個主持人,看霍霆的態度,他們或許是相知相熟,並非心腹之交,所以他剛剛的第一反應,就是隱藏了霍霆手裏的凶器,而不死擒住他之後讓對方報警。


所謂朋友,分很多種,那些在困境裏拉你一把的叫做朋友,而另外一些,在你摔倒時,沒有踩上兩腳,而是選擇捧腹大笑的,通常我們也稱之為朋友。


青年才俊名企總裁,在慈善晚宴持槍與兄長對峙,一旦傳出去,這比染指某個小嫩模可有噱頭的多。


霍朗覺得,他還不至於就在此刻將霍霆陷入一場不義,雖然這是絕佳時機。


可怎麽說呢?當那人大步邁向他們這裏的一刻,霍朗的腦子裏隻有一個概念,他可以逃脫,可以反擊,可將被目睹持槍的男人,是他的——親弟弟。


這是一瞬間的想法,他脖子上頂的畢竟是個人腦,不是電腦,那兩千秒之內的事情,他可沒有多餘的經曆去運轉思考,這個想法到底是於情於理,還是徹底的精神病。


現在想想,他可能真是精神病。


因為他居然認為一個要殺自己的人是弟弟,認賊做弟這種事,蠢到奶奶家門口了!


更蠢的是!那腎上腺素猛然上竄的一刻,他被自己搶下來揣進口袋裏的這個東西,深深的傷害了自尊。


他單手插進口袋,覆在那個不明物體上,整個人卻因為這一插兜的姿態變得像個貴族王子,“你們聊。”


“啊,我也不聊,我上個洗手間。”那男人笑著應了一句,霍朗卻隻給他一個背影,顯得相當無趣。


霍朗的嘴角不住抽搐著,他真有衝動拎起掃把把霍霆的屁股狠揍一頓!


他從口袋掏出剛才把自己嚇了一身冷汗的罪魁禍首——一把賓利車鑰匙!


上麵的鑰匙扣還吊著一個迷你的塑膠玩具,如果他沒記錯,這個長的像猩猩一樣的小東西,叫蒙奇奇!


車鑰匙!蒙奇奇!


霍朗一股火竄上來,就快把自己點著了。


他一把推開宴會大廳的門,險些撞上個女人,對方驚嚇的捂住胸口,一臉嫌棄的看著他,“氣勢洶洶的幹嘛?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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