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薇要想幫林森留在美國,就得自己離開國內,甚至是離開自己的家庭、家人。 可她不想離開的話,那林森留在美國,遲早會出事。 似乎是知道時薇的心裏在掙紮,在糾結,蕭茉也沒有著急,靜靜的等著她的回答。 過了兩分鍾後,時薇幹澀的聲音才響起來:“一定要這樣嗎?” 而電話這頭,站在自己房間陽台上的蕭茉,她一隻手拿著手機,另外一隻手搭在麵前的陽台上,用指甲慢慢扣著瓷磚,很快她的手便被凍的指尖通紅了。 “不是我要這樣……”她低低地說,“是你一定要這樣。我當然知道這件事情裏,你是無辜的。但你存在我們家十幾年了,我從小就是聽著你名字長大的。那時候我就在想,也許將來有一天,這個人,會站到我麵前來。無論是因為什麽事,她總會來找我。 你看,我猜對了吧。” 蕭茉的話,讓時薇的後背有些發涼。 原來,一直是她小瞧了蕭茉。 是她小瞧了這個咬著棒棒糖,看似不諳世事的女孩兒。 蕭茉才十八歲,時薇自問自己十八歲的時候,絕對達不到她這樣的水平。 時薇咬了咬牙,道:“蕭茉,你不能這麽做……” “我為什麽不能?”蕭茉笑了起來,“霍夫人,你完全可以選擇放棄找我幫忙。憑你們家的實力,也許找幾個月,能找到幫助你們的人呢。” 蕭茉分明知道這件事情非她不可,卻偏要說這樣的話來激怒時薇。 因為看到時薇生氣,她的心裏竟然會有些舒服。 “不過啊,過完聖誕節,我就要去美國繼續念書了。到時候不小心在我朋友麵前提了林森這個名字,我倒是怕他們去調查,那可就不好了。”女孩兒的笑容,在陽光下,顯得格外耀眼。 她整個人沐浴在陽光中,讓她看起來渾身像是鍍了一層光輝,美不勝收。 此時此刻,時薇才是真正明白過來,現在已經不是自己求著蕭茉幫忙辦事了。 而是自己,不得不求她。 這件事情如今被蕭茉知道,就是她的一個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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