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花圈事件(2/3)

當下就邊找人邊說道:“我有個同學在省上工作,聽說明年會將一批事業編轉為公務員警察,具體條件不清楚。磊磊你可以打問一下,提前做做工作,每個地方肯定有名額限定,找關係不一定管用,不找基本上沒戲,除非你所有條件都夠。”


趙磊顯然不知道這個消息:“可靠嗎,是不是真的呀!”


張玉珩點點頭道:“消息可靠,這段時間你跑跑關係,提前做做工作,有時硬性條件不夠,榮譽來湊,這個有可操作的空間。”


三人一邊說著,一邊認真的看著河道,生怕一不小心漏過去了,正說著,報警電話響起來了,接起後,原來是馮連成他們發現了馮連明,被水推倒河畔邊的柳樹根前了。


張玉珩追問道:“人怎麽樣了?”


對麵馮連成說道:“沒氣了。”


張玉珩聽後吩咐他們不準動屍體,然後把情況向所長進行匯報,又打電話聯係了鮑家灣衛生院,之後他們三人向現場趕去。


張玉珩三人到了以後,讓屍體邊上的人讓開一點,張玉珩吩咐拍照進行固定證據,並打開執法記錄儀進行記錄,然後上前查看屍體,發現口鼻眼睛耳朵裏全是泥,臉上也全是泥,把手探到鼻孔前,發現沒有呼吸,由於不是專業的,他們就在那裏等待衛生院的醫護人員。


不一會來了一輛救護車,下來一名醫生兩名護士,經醫生判斷,人窒息死亡,時長1小時至2小時。


經過現場判定死亡後,現場有人開始說話了:“人不能拉回家,不能進莊。”周圍村裏的人也都紛紛攘攘的,張玉珩聽了個大概,涉及的一些習俗,反正就一個原則,人不能回村,就在馬路邊打個棚子,馬上找“陰陽”(陰陽,負責婚喪嫁娶看日子,看風水等)看日子,早早埋上山。


張玉珩他們三人沒有發表意見,雖然知道這是封建迷信,但是你在基層工作,是無法避免的,要是他們三人明確一定把人拉回村,估計這群村民能把他們三給錘死。


張玉珩看著馮連成道:“馮書記,人是你們戶家兄弟,你看的主持把人先抬出去,具體怎麽埋,就是你們家屬的事了。我們還要找上午和他一起喝酒的人,路上看見他掉進水裏的人談話,調查清楚後,我們再來。”


又轉頭對著說看見死者,掉進水裏的老伯說道:“老伯,這你就先別管了,咱們做個筆錄。”


“能了哇”


張玉珩他們經過走訪,談筆錄將事情調查清楚:


死者馮連明,男性,係金明區高坪鎮杏樹窯子村二組村民,上午9時許到同村賀五娃家,與李後毛、張兵兵、李亮亮五人在一起飲酒,飲酒至上午12時許,李亮亮老婆說自己大棚進水了,要處理了,李亮亮去處理大棚漏雨情況,酒場就散了,大家都各回各家。


離開賀五娃家時,馮連明思維還很清晰,隻是走路有點飄。


馮連明在路上發現有了洪水,又想起自家的水泵還在河裏,遇見同村馮抗戰勸其不要下去,沒有聽從,不慎掉入河道,窒息而死。


事情調查清楚後,所長王彥強把情況向分局和鄉鎮府進行匯報,鄉鎮府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由民政站拿出8萬元給死者家屬,張玉珩協調與其一同飲酒的,每人拿出3萬,合計12萬,共計20萬給死者家屬。


當高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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