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吃空餉”專項治理(1/4)

周一下午3點,區紀委會議室。


區紀委會議室,所有班子成員、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參加會議。


會議第一項為學習,張玉珩主持學習了黨政幹部廉潔從政規範和黨章。


第二項張玉珩開始布置此次吃空餉專項行動。


首先讓辦公室將專項行動初稿下發給與會人員。


張玉珩對與會人員說道:“大家都拿到文件了,經與區委主要領導溝通,金明區將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吃空餉專項整治行動,現在我就專項行動做以下幾點說明。”


一是整治人員:即全區財政供養人員,即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由公共財政支付工資福利的所有人員(包含臨聘人員)。


本次將全區國有企業人員一並納入進行集中排查整治。


二是整治重點,一個是單位的問題,即有部分單位虛列臨聘人員,套取資金,設立賬外賬、小金庫的。


另一個就是個人不上班,違規領取財政資金的,主要包含以下情形。


長期請假在外兼職、做生意、居住外地以及子女上學陪讀的人員;


停薪留職、帶薪留職、自動離職、長期曠工的人員;


未經單位批準或單位違規批準離崗學習的人員;


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人員;


因病或因事請假未按規定辦理扣發工資手續的人員;


受處分未按規定辦理工資降級或停發工資的人員;


服刑未按規定開除公職仍領取工資的人員;


調出不下編、不停薪、虛報工資表套取工資的人員;


以工作借調或掛職鍛煉為名,既不在借入或掛職單位又不在原單位上班的人員;


其他形式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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