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資產拍賣及債務償還(1/4)

經過張玉珩的努力遊說,鑒於金明存在的特殊困難,省市終於決定將金明貪腐涉黑案的違紀違法資金,交由金明政府進行處置,這對於金明而言簡直就是一場及時雨。


經過政府黨組會議討論確定方案,經常委會審議,最終金明區委區政府委托大地拍賣公司對上郡等違法集團的財產進行了拍賣。


上郡集團、區屬企業的負責人雖說因犯罪進去了,但他們的資產卻是優質資產,自是不愁賣。


資產是在金明區賓館進行拍賣的,張玉珩要求紀委全程介入,確保此次拍賣不存在私下勾結的問題,從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出現。


整個拍賣非常的順利,一些優質資產的競爭非常激烈,最終此次收繳的違紀違法資產共拍賣所得187億元。


年前收入這麽一大筆錢,張玉珩可謂是意氣風發,金明發展的最大障礙終於得到解決了,隻要有錢一切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拍賣行結束後,賀萬清第一時間向張玉珩匯報區財政的情況。


“張書記,鑽采公司、區紀委繳納的違紀資金以及此次拍賣所得共計201.28億元,咱們欠款119.9億元,是不是先還上一部分。”賀萬清建議道。


張玉珩想了想道:“萬清同誌說的有道理,但我們要對每一筆債務調查清楚,是否真實存在,是否有和領導勾結,共同套取國有資金的情況,我會責成區紀委會同你們財政和審計部門,共同對每一筆債務進行調查。


每一筆債務償還都必須找我簽字,不然一分錢都不能歸還,申請資金的報告要附調查報告,我審批後立馬支付,將欠款降到一個合理的區間。


告訴要債的,積極配合,政府不會欠他們一毛錢,但必須是要在調查清楚的基礎上進行還債,不能被蒙在鼓裏,隻要調查清楚,立馬支付,還款速度取決於他們的配合程度。”


張玉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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