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緊急行動(2/2)

人將宏誌集團和程宏誌的問題,整理好之後,張玉珩帶著報告去了晉陽。


他要匯報全部案情,最後一次行動,需要晉省官方介入,不然會造成中央不信任他們的錯覺。


晉省省委常委會議室,在職常委,中央巡視組成員、省紀委監委、省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參會。


張玉珩報告。


“趙書記、聶省長,何組長、各位領導大家上午好,我就西河巡視情況做如下報告。”


事情起因,天衡建築有限公司董事長收留了為其犧牲的戰友侄子王天昊,2000年王天昊結識了從花旗國回國的林天穹,在其教唆下殺害了劉開斌一家三口。


林天穹和王天昊侵吞了劉開斌的全部資產,王天昊繼承了劉開斌的公司,林天穹入股王天昊的公司,並著手創辦了新晉建築有限公司,之後又入股了西河天上人間這座銷金窟,用於拉攏領導幹部。


之後林天穹認識了當時的市政法委書記王茂林、市委書記劉季揚等人,在其扶持下迅速發展壯大。


在發展的過程中,林天穹、王天昊、石仲武等人都巧取豪奪,侵吞國有資產。


之後在劉季揚的牽線搭橋下,晉省宏誌集團董事長程宏誌和上述人物熟識。


他們的罪惡累累,我就拿程宏誌舉例。


程宏誌所擁有的一切,都是靠欺壓殘害無辜群眾,采取違法犯罪手段打擊對手而來。


程宏誌涉足煤炭業時,是煤炭業最盛的時候,眾多煤炭老板鬥爭十分激烈。


他能脫穎而出成為勝者,那是因為動用了特殊手段,他花重金籠絡了一批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作為打手。


但凡有不順他意的,斷路、決水、放火等暴力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不達目的不罷休。


2007年10月,程宏誌為得到其他人的煤礦,假借修路之名將通往該礦的路挖斷。


導致該煤礦的煤沒辦法往外運,賣不出去,拖了許久,這些煤礦所有人資金不足,不得不停產將煤礦低價賣給程宏誌。


就算這樣,他依然不罷休,雇傭數十人圍堵毆打人家的司機,企圖殺雞儆猴。


結果下手過重導致司機死亡,其團夥若無其事的將司機屍體丟下三十多米深的鴻溝。


從2005年開始,程宏誌以經營的企業為依托開始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他為首的黑惡勢力組織,以商養黑、以黑護商,專幹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


至目前案發,作案百餘起,犯罪事實97起、違法事實39起。其中故意傷害11起,導致1人死亡,9人重傷。


而他通過這些違法犯罪活動越界盜采相鄰企業煤炭資源總量價值高達40億餘元。


並長期通過虛構合同及發票等手段,騙取多家銀行貸款近600億元。


他在京城等地擁有房產351處,總麵積達25萬多平方米,價值達60多億元。


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生活秩序,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等共計18項罪名。


上述幾人每個人的問題都和程宏誌不相上下,他們這些企業拉攏腐蝕領導幹部多人,上至副國級,下至普通幹部,這是被腐蝕領導幹部名單”


說完後,張玉珩把名單遞給了省委書記趙明東,等待他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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