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事,像是對這種情況已經習以為常。 對方一共三個人,其中一個拿出一把刀子威脅我,我不敢掙紮也不敢叫。 他們翻我的行李箱沒發現什麽值錢的東西,就來搜我的身,拿走我身上僅有的錢和手機。 另一個賊兮兮的看了一眼我的耳朵和脖子,伸進我的脖子裏拽出項鏈。 “這個你們不能拿走。” 我一把抓住項鏈,連對方的匕首都不怕了。 可我越是緊張這條項鏈,他們似乎越對這個項鏈感興趣。 “這項鏈肯定值錢,拿走。”其中一個小聲說。 我抓著不放手,做著最後的掙紮。 “求求你們,手機和錢我都可以不要,項鏈留給我,它對我很重要。” 其中一個男人用膝蓋頂了我的肚子一下,我疼得手勁兒鬆了,緊接著後勁一疼,項鏈被他們硬生生地拽去了。 三個男人打劫完撒腿就跑,我拚命追出去。 可我還沒追多遠,就被兩個拿著警棍的警察攔住。 “就是她,就是她偷了我的錢包?” 背後一個小個子男人追上來,那手指著我,說得跟真的似的。 我搖頭,看著那兩個警察。 “我沒有偷,是剛才有人搶了我的錢。” 其中一個警察看著我說,“把你的身份證拿出來。” 我摸出身份證遞過去,那警察看了一眼。 “南城人?” 我點頭。 “到臨水來做什麽?”那警察又問。 我一時不知該怎麽回答。 “警察同誌,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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