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跑出包房的那一刻,我幾乎有一種萬箭穿心的感覺。 那晚我又喝多了,隻有在喝醉的情況下,傷口才會不那麽痛。 第二天,我接她去民政局,路過臨家鋪子,心中一動,便下車買了幾個包子。 她在路上問我是否有苦衷,哭著說愛我,不想跟我分開。 我是有苦衷,可能我不能說,隻能繼續殘忍對她,哪怕他當我是個負心漢。 對我越失望,她才能越果斷。 我想我真是把她傷透了,因為他把我給她買的包子扔進了垃圾桶。 我們領了離婚證,她什麽都不要,隻要了孩子。 出了民政局,江楓來了,我眼睜睜看她坐上他的車離開。 我苦笑,覺得自己活得挺悲慘的,總是做著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 不過,如果這一次能抓住董輝,又能保護好沈瑜和孩子,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很快搬了家,於是原本溫馨的家瞬間又變得空蕩而冰冷。 為了轉移敵人的視線,我摟了個女人,演了一出戲。 去參加楊偉的婚禮,我也把她帶上了。 當然,我不想讓她當炮灰,於是我每隔幾天就換一個女人。 白天,我以一副風流浪蕩子的形象示人。晚上,我一個人躲在家裏布置兒童房,彈吉它唱歌。 人前,我把所有的痛都深深地埋下,假裝自己是一個無情無義的人。隻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才能毫無顧忌地露出傷疤,獨自舔舐。 她是我的心頭肉,身上骨。傷她跟剜我心,拆我骨真沒什麽分別。 我痛,很痛! 可我認為我是對的,因為緊接著,耿雲龍回國了。 仔細梳理,當初抓董威的時候,就曾經聽說過,他的背後人姓耿,我們一直以為,姓耿的人就是耿老大,也就是耿榮,但如今看來,真正的耿老大是耿雲龍。 這一次董輝聯合耿雲龍一起,我知道,他們勢必想要了我的命。 江楓帶著沈瑜去了青港,我終是可以沒有牽絆,放手一搏。 這條路本來就是驚險的,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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