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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李重大婚(1/3)

此外李重還有一件大事要做,那就是大婚,蔡琰今年已經十六歲了,李重應該迎娶人家過門了。


這都是李重粗心大意的結果,在漢代,女子十五歲就該嫁人了,蔡琰也曾用言語暗示過李重好幾次,李重硬是沒聽出來。這不是李重情商低下,而是李重實在是不適應這個年代的婚嫁製度,在後世,一般的男女結婚都在二十歲以上,三十多歲結婚的也不在少數,李重根本就沒轉過這個彎來。


要不是順娘提醒,李重估計再過兩三年都想不起來。


漢代的大婚是很繁瑣的,像李重這樣的身份,六禮是必不可少的,六禮分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個步驟。


首先要進行的局勢納采,納采一般是由男方派媒人去女方家提親,並帶上禮物,可是蔡琰早就沒有了親人,無奈之下,李重讓蔡琰認了太史老夫人做幹娘,認太史慈做了幹哥哥,算是有了長輩。


太史慈現在是虎烈將軍的官職,也不算辱沒了蔡琰。


而且蔡琰認親都大家都有好處的,首先李重就明確地表達出了一個態度:我把太史慈當做自己人。


而太史慈這方麵的態度也很明確:主公,以後咱們就是親戚了,我是不會背叛你的,所以說,蔡琰認親這個舉動,造就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


本來李重是打算讓蔡琰認程昱做幹親的,不過後來李重又覺得不妥,他總覺得程昱老頭太過陰險,還是小心為妙,不過程昱也有用處,按照他的年齡,媒人的角色非他莫屬。


納采也是很麻煩的,李重作為郡守,需要備置玄纁、羊、雁等禮物,足足讓李重忙碌了好幾天,納采還要有讚詞的,不過這個好說,有陳琳這個大槍手在,讚詞什麽的就是小菜一碟。


納采之後是問名、納吉、納征,這就是流於形式了,李重的聘禮很簡單,馬十二匹,金五十。


最後,李重將婚期定在春節,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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