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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因果循環(1/2)

帶著四千五百人,李重想要轉道雲中郡,殺到陰山山脈。


可就在李重剛要動身的時候,外出的斥候忽然帶來一個消息,一隊大約一千人的鮮卑騎兵正在接近此地,這股鮮卑騎兵還帶著大約一人上下的漢人,按照行軍路方向程推算,這些鮮卑騎兵應該是在代郡返回草原的。


而且斥候還帶給李重一個非常驚喜的消息,看旗幟,這些鮮卑騎兵的首領應該是李重的老熟人——淳於李。


上一次李重就和淳於李在南池湖畔大戰一場,算是大勝而歸,沒想到二人還有碰麵的機會。


上次沒能將淳於李斬殺就讓李重一直耿耿於懷,畢竟那是李重征戰以來,算是最慘重的一次,沒想到這個淳於李居然敢到代郡劫掠百姓,真是禽獸不如。


想到這裏,李重忍不住拍案而起,揚言要給無辜的百姓報仇,將這些鮮卑人千刀萬剮,趕盡殺絕。


這一次李重手下眾將倒沒什麽抵觸情緒,就連趙雲也一個勁的叫嚷,要將這些鮮卑騎兵斬盡殺絕,不留活口。這種情況實屬正常,用屁股想都猜得到,淳於李帶的大漢百姓肯定是抓回去做奴隸的,難道還能請這些人吃飯不成。


凡事都有個親疏遠近,對於李重和這些將領來說,大漢的百姓當然是屬於親近那一方,身份當然要比鮮卑人高貴,怎麽容得別人欺負,當然,鮮卑人肯定也是這麽想的。


這也是人性的劣根所在,他們就不看看自己殺了多少鮮卑牧民。誰家的孩子誰家親,兩個民族之間,根本就沒有對錯之分,比的就是誰的拳頭大。


要說一些磚家叫獸吹捧民族融合可不可以,也可以,但那需要一方絕對的強勢,殺的另一方不得不低頭認輸,忍辱偷生,這才能民族融合。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蒙元入主中原,將漢人分到最低等的民族,滿清入關,留發不留頭,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這些所謂的民族融合都是建立在華夏子民的累累白骨之上。


當然,就別以為漢族人就真的寬厚仁慈,以德服人。霍去病就曾經殺的匈奴人悲歌:亡我祁連山,使我六畜不蕃息,亡我焉之山,使我婦女無顏色。


翻譯過來就是:我們打仗打輸了,牲畜都被搶走了,就連配種都湊不上數了,我們打仗打輸了,漂亮姑娘都被霍去病搶跑了。


還有明朝的大將藍玉,他也曾有過捕魚洱海(貝加爾湖)大捷,說白了就是攆著元朝餘孽打,趕盡殺絕,一般來說,這種瘋狂的殺戮,一般要到改朝換代之後很長時間才能慢慢停息下來。


現在李重的拳頭大,所以李重迅速製訂了一個圍殲淳於李的戰術,那就是步兵在鮮卑部落的營地裏麵設伏,趙雲和裴元紹各自帶領一支騎兵埋伏在營地兩側,伺機截殺淳於李。


李重也做了第二手準備,要是淳於李不來這裏受死的話,那就隻能讓趙雲和裴元紹領著騎兵追殺淳於李了,雖說不一定能追的上淳於李的騎兵,但解救百姓肯定是沒有問題的。


根據斥候的說法,淳於李的騎兵距離此地不過六七十裏,按照淳於李的行軍速度,兩天左右就能趕到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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