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之後,大斌死心塌地的成了他的左膀。
右臂當然是華子,大名李華。
李華體力不行,但是專業知識過硬,不然他也不會破格進刑警隊,光體能測試就被刷下來了。
林奕當時點名要他來。
李華進刑警隊剛滿2年。
還在警校讀書的時候,他就幫警隊破過案子。
李華最厲害的就是他在他足跡學方麵的本事。
通過分析足跡,他不僅能推測出嫌疑人的體貌特征,甚至還能側寫出嫌疑人的性格特點,興趣愛好,或者身體缺陷。
其實錢明一直懷疑他師從過哪位高人。不過李華說他就是興趣愛好,小時候就喜歡研究這個,沒事就盯著別人看。
後來長大發現,原來興趣愛好也能成為工作,於是果斷報考了警校。
不過可惜,他沒能在“雨夜色魔”案中發揮所長,因為現場被大雨衝過之後,一個足印也沒發現。
這讓李華束手無策,所以這兩個月,他一直在研究鉛筆。
但一直沒能找到跟凶手的聯係。
林奕也一直在想,凶手為什麽要選擇鉛筆,會不會他本身就是開文具店的。
從作案特征來看,這個凶手選擇雨夜,一是不容易留下證據,二是有可能,雨夜對他而言代表著某種記憶。
另外,凶手沒有對死者進行性侵,一種可能是不想留下痕跡,還有種可能是凶手是個性無能。
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凶手,很可能痛恨女性,或者幹脆說,是痛恨自己對女性的無能為力。
因為自己的無能,所以選擇在死者的下體插入鉛筆泄憤,後來又升級到破壞屍體。
從這些來推論,他們認為凶手是一個30-50左右的男性,單身,性格內向。痛恨女性。
他們去查了所有文具店,都沒有發現符合的人。
林奕閉著眼睛,左手撐在眉心。他開始懷疑,他們的推論是不是錯了。
這時,手術室的燈熄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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