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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意外的證據(2/3)

子晴想不起電影的名字。“哎呀,當時是小渝放的,我也沒注意。”


“那情節你還記得嗎?”


“哦,記得記得,男主角叫Bryce,女主叫朱莉,兩人從小就認識,一開始這個女孩追那個男孩子,那男孩一直逃避,後來那個男孩被感動了之後,準備跟女主在一起,但有另外一個男的追求這個女孩,然後男主又退縮了,不過最後他們還是在一起了。我還記得那個男演員的名字叫Callan McAuliffe。”


楊子晴把電影情節敘述了一遍,林奕拿出手機搜索了一下電影,經過確認,跟吳曉渝說的那部電影劇情一樣。


看來,看電影這個細節應該沒有疑問。


而且楊子晴並不知道電影的名字,兩人串供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串供了,她應該能一口就說出電影名字。


但這些還不能排除吳曉渝的嫌疑,萬一這兩人比較高明呢?


“除了你能證明他一直在家,還有誰能證明嗎?”


楊子晴又是一陣愕然:“我證明還不夠?那天家裏就我們倆,也沒見過別人,哦,中午出去吃飯,去的家門口的一家煲仔飯店,老板能證明,這……可以嗎?還有,吃完飯我們去旁邊的超市買了點菜,超市的收銀員見過我們,對了,我這裏還有付款記錄呢。”


“付款記錄隻能證明你去過,不能證明他也去過。”


“那……那,那你們可以去查他們店裏的監控。”


“這個我們會去核實,不過,孫楠楠的死亡時間隻能確定是16號當天,具體是幾點,已經沒有辦法推斷,所以,即使能證明你們中午去過餐館和超市,也不能排除吳曉渝的嫌疑,所以,你再想想,還有什麽可以證明他那天一直在家?”


“這還不能證明嗎?”楊子晴也快急瘋了,比吳曉渝有過之無不及,吳曉渝找到這樣的女朋友,夫複何求啊。


突然,楊子晴抬起頭,看著林奕:“林警官,我有證據。”


“哦?是什麽?”


林奕等著她提供證據,楊子晴卻遲疑了,“我……我……”


“怎麽了?”


楊子晴接下來是一陣沉默。


林奕不明白,剛還那麽擔心自己男朋友,此刻想到有證據了,她卻遲遲不開口。


“楊子晴,現在你男朋友的嫌疑無法排除,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他那天一直在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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