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照片裏這個女孩嗎?”
林奕問這句話,江翰卻突然眨巴了幾下眼睛:“呃……是……是我……是我另外一個女朋友。”
“什麽?你跟另外一個女孩睡醒之後,又約了這個女孩吃飯?”錢明一聲驚呼。
“呃……是啊。這……這不違法吧……”
“那吃完飯呢?我們需要知道你一天的行程。”
“吃完飯……吃完飯我就……就把這個女朋友送回家了,然後……然後陪我……陪我還有一個女朋友去逛街了。”
“你這還有一個女朋友,不會不是這兩人吧。”錢明隨口一問。
沒想到江翰竟然點點頭:“呃,是,是不是。”
“是還不是?”
“不是。”
林奕和錢明實在沒想到,這家夥一天竟然約了3個女孩。生活真是充實而“枯燥”啊。
“然後呢?晚上你幹了什麽?”
“晚上……晚上我就,就約了蔓蔓吃了晚飯,還……還陪她看了場電影,然後我們一起回的家。”
“蔓蔓?是哪個?”
“是……是我第四個女朋友。”
這回錢明是徹底傻眼了,他居然還有第四個,這一天,也虧他忙得過來。
“你還真是個時間管理大師啊。”
“嗨!”江翰居然露出了一抹笑容,他對自己的行為還挺自豪,不過他馬上吐苦水:“其實我也很累啊。每個都要哄,你們是不知道……”
“你說的情況,我們需要核實,把你的這些女性朋友的聯係方式都提供一下。”
林奕可不想聽他說什麽“馭女心經”,打斷了他的話頭。
聽林奕說要找自己的女朋友們,江翰又緊張了:“警官,你找她們,你們會不會告訴她們……我的意思是,能不能不要讓她們知道彼此的存在啊?”
到這種時候,他居然還想著穩固自己“海王”的地位。
“請提供一下她們的聯係方式。”林奕並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
江翰不情不願的把他“女朋友們”的電話一一告訴了錢明。
“行了,你暫時還不能走,等我們核實清楚情況才能離開。”
林奕說完,就跟錢明走出了審訊室,江翰在後麵喊:“警官……”他還不私心。
錢明問林奕:“我們現在就去找這幾個女孩核實嗎?”
“你覺不覺得,這事太巧了,孫楠楠……哦不,李春霞16號遇害,他16號就正好那麽忙,有這麽多的時間證人?”
“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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