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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c V1(王強)(1/6)

本來是打算今天繼續寫原版的,但是這算是一個人物曆史吧?不太好,怎麽說?今天可能有些事沒辦法繼續寫原來的東西。


這三天就是因為開學,沒辦法,明天恢複正常。


王強(1975年--2005年11月17日 ,男,住遼寧省寬甸縣步達遠村)在11年間先後流竄於沈陽、鐵嶺、上海等地實施殺人、強奸、搶劫,殺死殺傷多人,強奸婦女多人並搶劫被害人財物,社會危害和影響極大。


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王強從1995年以來殺人、強奸、搶劫的犯罪34起,其中殺死45人,強奸10人。搶得財物3萬餘元。犯罪足跡遍布開原、鐵嶺、沈陽三地。王強以涉嫌搶劫、殺人、強奸罪被起訴;與王強一起受審的還有其老鄉趙俊鵬、趙俊偉、楊興波、張百岩4人,他們都被以殺人、搶劫罪起訴。


王強講述了他的犯罪經曆,但與人們預計的不同,他近乎變態的犯罪行為竟然隻來源於簡單的\"混子\"生活。\"他說他走上這條路,多半是家庭的原因。\"


根據沈陽市公安機關詢問記錄中顯示王強年幼的時候家庭背景:王強說,他的童年從來沒感受過家庭的幸福。在他8歲那年,父母離婚了。6歲的弟弟跟了母親,而王強則跟了父親。離婚沒多久,王強的父親就因為賭博與人發生爭執,將一人打成重傷,被判了11年的有期徒刑,對王強的管教就成了爺爺奶奶的事情。


\"他說他的爺爺、奶奶總擠兌他,後來,就回到了母親身邊,但其實真正讓他難以忍受的還是母親的改嫁。本來就是十三四歲的青春期,又是男孩,隨母親改嫁到繼父家,正常孩子的心理也是會起變化的。\"實際上,從那時起,王強就等於進入了\"放養\"式的生活,他一個人跑到了沈陽。\"他說他整天在外麵瞎溜達。餓了就向別人要,晚上就睡在火車站。還跟著一個師傅學?偷包?,他人生的改變應該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


也就是這種殘缺的家庭及家中不良的環境開始,逐漸影響了王強今後殘忍、暴躁、極強的複仇心理。王強看上去平靜、冷血以及近乎殘酷的鎮靜,一米六的身材,外表和他得心理幾乎不相符,而他的外表也被被害人忽略,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之一。


剛到沈陽那陣兒,王強整天就在沈陽站一帶混,他在太原街當乞丐。由於王強長得小,又是剛來的,他們中許多人都欺負他,那時候,他身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有一次,王強被人打得昏死過去,醒來時渾身是血,他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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