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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八章英年早逝(2/4)

的發展尤其是商事的興盛,亦有不少問題浮出水麵,此時之前的漢律由於太過簡陋難以應對,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遏製發展的勢頭。


見陳群與鍾繇二人主動提出這個想法,劉毅心中欣慰的同時也在讚賞二人的勇氣,因為這些一旦有所疏漏便極有可能名譽盡毀,而對祖製的保守亦會使它遭受到不小的阻力,但眼下的形勢的確到了要明確律法的時候,三人商議之後覺得還是先從商事領域做起,這樣乃是有的放矢,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大氏族大世家的抵觸之心。


一旦涉及到具體事務,陳群鍾繇二人便再一次為主公的所學所折服了,聽他滔滔不絕的說起律法之事當真是如數家珍,一些想法與思路更是前人未有,不光僅僅在商事領域,包括刑名之學劉毅也有著很多高深的見解令人歎為觀止,到了後來,這次會商已經從三人商談變成劉毅一人的演講了,陳、鍾二人不時發問,再得到解答。


這個景象並不奇怪,劉毅畢竟多了將近兩千年的見識,而法製這個東西是隨著人類曆史的發展而不停進步完善的,且帶有著極為明顯的地域特色與道德因素!比如後世的英美等國實行的就是判例法,成為英美法係,而華夏自古就有著各種律法的傳承,是為成文法屬於大陸法係,二者各有利弊,在華夏各個朝代的律法之中也深深的打上了儒家禮義以及家族宗法的烙印,完善的律法必須要符合社會的現實。


論起此處,其實劉毅早在燕郡之時便曾有過一些改良,但也十分的謹慎,畢竟此時的社會結構極為穩定,而律法關係到國家的基礎,縱使他心中有萬般想法也不得不考慮當時的現實情況,如今亦是一般。首先重農輕商的這個思想並不能大動幹戈,商人的地位隻能想法設法彎彎繞繞的進行實際上的提升,這一點由於幽州商事的興盛已經有了較為厚實的基礎,此外它最為核心的部分便是契約,必須要有與之相應的詳細法則加以協調才能保證其更為平穩的發展下去。


此時契約的雛形早就出現運用了很多年了,不過大眾普遍認可的還是君子之間的信譽,所謂君子一言快馬一鞭,大丈夫無信不立都代表了這個觀點,可商人逐利又是難以改變的本質,因此在二者之間便形成了一個難以調解的矛盾,之所以有無商不奸這句話便是這個矛盾的產物,正因商人們與君子輕財重義的禮義有所不符才會造成了他們被當權者所輕視,地位難以得到提升,至少也是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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