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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一切的道理所在(3/4)

,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老子往往都是說道理再說聖人如何做再說作為一個合格的統治者該怎麽做。上一章說了聖人抱一為天下式,指出了要“不爭而天下莫可與之爭”。這章又再次強調“希言自然”之無為之治。教誨統治者要循道施政。重心在第一句“希言自然”。其餘皆論證說教之辭。


“希言自然”即少發政令、遵從自然發展。老子認為這是長治久安的基本操作。故緊接著就以“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來相較論證。他說天地發飆,也隻能一會即止,不可長久,何況你人來實施所謂你想當然那套狂風暴雨般的政令呢?從這點上看,或許老子還是比較保守的。


但我們要看到,他的前提是保證社會的自然發展!顯然,他強調的是政令莫違自然(說簡單點就是不要違背民生的自然發展)。若以前的積敝,那些有違自然的陳規,顯然應該革除的!這應該不在此處討論的。綜合可見,道家崇尚自然,是其根本出發點。


至於“無為”與“不爭”的關係,也是基於崇尚自然出發的。二者是統一的聯合體。


“無為”以遵從自然發展為前提,少出政令,別擾民。為啥老子沒完全說不出政令呢?這猶如添柴燒火一般。火燃燒得不怎麽好了,撥一撥、吹一吹還是有必要的。但若一直在撥在吹,估計火就會被搞熄了。從這點看,老子還是承認統治者對社會發展的引領、輔助作用的。故“無為”並非真的啥都不做,而是要在遵從自然發展的規律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去做好方方麵麵,即也算種“無所不為”吧!但老子所言“無為”,除了指莫妄為外,所含深意還在於別貪功圖有啥文治武功的建樹之類的。即要抱淡泊名利的心態來遵從自然發展規律地去執政施政。


的確,老子提得大道甚簡,若按原始社會狀貌,遵從社會自然發展,統治者還真不消做多少事的。拿現代這複雜社會來看,光引領社會經濟發展一項,要做好就足以讓人廢寢忘食了。


所以,“無為”之意義還主要體現在淡泊名利上。


一個人的能力、精力和時間是有限的,要發動團隊乃至大家共同來努力,這就要“不爭”。要充分承認別人的功勞和利益,才能更好地發動大家來做好方方麵麵。這點上說,是符合人類社會互相承認的社會心理的,故“不爭”反而能得到共同的承認,從而實現“天下莫能與之爭”的個人成就效果。所以,“無為”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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