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見義勇為(2/3)

我說還有就是幫我找到那天晚上打我的人。


如果不是他們,我一定會陪媽媽一起出去,就不會釀成悲劇了。


他思考了片刻說,我試著發動人去打聽。


這是他接了一個電話,然後告訴我們肇事者的家屬過來了,讓我們把諒解書簽了。


我把字簽了,然後就和大哥準備離開。


這時他把我們叫住說,錢你們還沒拿呢?


我說我給忘了,就按之前說的五十萬吧!但是我要求的那兩件事你們一定要盡快查?


幾天以後馮老板那邊的官司再次勝訴,小偷被判入獄,並且賠償馮老板打官司所花的全部錢。


馮老板拿著一萬塊錢過來感謝我。


我說事務所有給我開工資,你這些錢留著吧!


他說這次要不是你幫忙,我都不知道怎麽辦?這個錢請你一定要收下。


我說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這時老板卻打電話過來說,又有一個委托需要我去接。


我說最近我有點忙?能不能讓其他同事去接?


他說那個人指定要你做他的辯護律師,我也沒辦法。


我說你說說是個什麽情況吧?


他告訴我是一個武術館館主在晚上從朋友那走回家,路上遇到有人要強奸一個女孩的。


於是他見義勇為把那個搶劫犯打成了重傷。


現在搶劫犯起訴了他,現在那個女孩的父母怕丟人不願意她露麵作證。


雖然警察上麵詢問的時候她也承認那個老師見義勇為救了她。


但是具體的情況她沒有交代清楚?而且那個館主還曾經多次因為打架被拘留過。


加上那天晚上館主還喝了不少的酒。


所以現在他的情況十分的複雜,他家裏的一個親戚看過你辯護過的官司,所以他們就想到了找你幫忙。


回家以後我看見隻有小妹一個人在家。


她告訴我其他人都出去了,而且大哥可能要過很長一段時間才回來。


老二和老四則說明天就回來。


於是我隻能先去見見那個館主,先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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