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館主告訴我說,那天那個強奸犯事後報了警。
警察查看了附近沒有監控,而且現在也沒有找到有目擊者。
警察多次去找被害的女孩,被其家人攔住,而且她也十分的抗拒。
雖然警察大概知道自己是見義勇為,但是卻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我說你還是直接說說那天晚上的經過吧?
他說那天我在朋友家中喝了很多酒。
因為距離不是太遠,所以選擇步行回家。
途中經過一片小樹林聽見裏麵有女孩在喊救命。
我就進去查看?當時看見一個男人要對女孩實施強奸,而且女孩的褲子已經被褪去了。
當時我直接就大聲的製止他的行為。
當時他站起來掏出小刀威脅我不要多管閑事。
我自己是練家子,所以沒有害怕,我慢慢的靠近。
他突然攻擊我,被我給製服了,他還想反抗,我當時直接就把他的手給掰脫臼了。
我問那天晚上你確定沒有目擊者在場嗎?
他說我當時沒有注意,所以不太確定?
我問他那把刀在什麽地方?
他說當時直接抓住強奸犯的手一掰,刀直接就掉落了,不出意外應該還在小樹林裏。
我說那把刀是關鍵,我們得趕緊去找?
另外那個女孩不願意出麵沒關係,找到當時她身上被強奸犯碰過並且留下指紋的物品也可以。
他問我先找女孩?還是先找刀?
我說女孩那邊讓警察去找,刀這邊你也帶警察一起去找?
我現在去調查這個強奸犯?快開庭我在來找你。
到了快開庭的時候,二姐和四弟帶了一些錢回來。
不過小妹已經去學校了,大哥沒有回來也沒有聯係我們,我們猜想他回部隊報到了。
而這邊警察已經找到那邊強奸犯用的刀,女孩也把那天被搶劫犯拽過的皮包交給了警察。
我讓警察先把上麵的指紋提取出來。
然後第二天我就和委托人一起到法院去。
強奸犯也請了一個比較有名氣的律師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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