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黎施宛牙癢癢。上年紀討厭被認證上年紀,小朋友卻也討厭被當作小朋友。
本來沒有要喝酒的她,打定主意要喝酒了。
“談事情先喝點酒,放鬆。”她大人般有理有據。
“現在才一點多。”他說。
“香港律法規定要到了晚上才能喝酒嗎?”
陸津南一頓,從吧台內置的料理台上拿起雪克壺,取出金酒作為基酒,倒入糖漿,加入冰塊,蓋上杯蓋搖晃。
最後調酒衝進盛了草莓碎的玻璃杯中。
玻璃杯放到了黎施宛麵前,一支吸管插了進來。
有客人過來埋單,陸津南便轉身去接待。黎施宛就吸管喝了一口,像草莓味的汽水。
陸津南忙完後,給自己做了杯凍檸樂,回到吧台座上。
黎施宛說:“很好入口啊,叫什麽?”
陸津南笑了,一雙笑意盈盈的眼倒映著這位故作大人模樣的少女。
“問你。”黎施宛移開目光,不自覺地微微鼓腮。
“瑪蒂爾達。”陸津南不確定這杯調酒有沒有名字,胡謅了一個名字。
“瑪蒂爾達?”
“《這個殺手不太冷》的女主角。”
五年前上映的片子,黎施宛沒看過。
不多時,陸韻詩一一把他們的餐盤送了出來。她讓他們去沙發座,舒適一點。
“慢慢吃。”陸韻詩笑笑,看黎施宛的眼神卻掩不住擔憂。
她的確希望陸津南交往女朋友,但她作為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女性親屬,她的標準必然有些苛刻。
不能是警察,法醫也不行,其他無所謂,職業不分高低貴賤,不過,最好是律師,多少和她有些共同語言。她是律師出身,母親過世後才回家裏幫襯,把老式茶餐廳變作了咖啡店。
年齡沒關係的,現在什麽年代了,馬上步入二十一世紀。但肯定不能學老爸,將一半家產拱手讓給還有漫長光陰二嫁三嫁的女人。
黎施宛還沒成年,不僅倫理道德上說不過去,也過不了法律那一關。若她是少女的代理律師,非告死這種道貌岸然的人渣不可!
陸韻詩琢磨著以什麽樣的身份和姿態,去和黎施宛談談。
黎施宛吃飯的時候不說話,可一點不斯文,風卷殘雲般。
從吃相看一個人,多能看出出身成長環境。慢條斯理,分餐製、套餐製、無菜單應季節,有閑有錢自然就有那個餘力。
一口吃下去,還未吞咽又吃一口,到最後咀嚼不及,包滿嘴,腮幫子鼓鼓的,難看,也是因為日子本就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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