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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是縣級政府官員們,基本都有一定的基層工作經驗。知道這筆錢無論怎麽算,特麽的怎麽都會大大不夠!
縣委是九月二十九日上午開的常委會,消息傳到鄭清這裏時,他隻是心中暗道:果然如此,真狠!
特麽的,平均才兩千三百多一畝,關鍵是大約有近千戶人家房子也要拆!你想怎麽拆遷?關鍵是怎麽快速拆遷?
老百姓要稍有不滿他就能跟你死耗!這個時候你要和他講什麽大局,講什麽全鄉全縣一盤棋,他就敢噴你一臉。
好在,鄭清是將困難想在前麵的人!其實他從規劃山南大道時,就經常思考過這個問題,也反複托沿海的同學與學長,替他搞當地拆遷征地的相關方案。
所以後來,別人都隻看到他處理棘手問題時,閑庭信步成竹在胸!卻沒看到鄭清無數個日夜中,他人眼中的沒事瞎忙。
鄭清很快就拿出征地拆遷的解決方案!滿滿幾十頁紙的征地拆遷實施方案,其實他的解決辦法說穿也簡單。
首要原則是不讓老百姓吃虧!包括:
集體土地按水、旱、林、荒分類後,按現在平均情況,計算三十年種植實際收益,就高不就低由政府賠付給村組集體,由村組集體向個人分配;
個人房屋,由鄉建築公司按統一圖紙,在山南大道兩百米外的所拆遷村組集體土地上,分村、組集中建造。
再綜合戶、人情況分配給實際拆遷戶,這點既有利於拆遷戶改善生活環境,也有利於山南大道快速提升人氣;
當年的青苗、樹木、果木、生產生活固定設施等,凡屬於拆遷戶個人的財產,政府負責據實賠付給拆遷戶個人。
總之所有賠償方麵,政府以應賠盡賠且多賠的原則,統一標準讓老百姓占點便宜,以利於工作快速推進。
其次,是拆遷款不足部分的來源:
各級政府沒錢出拆遷費,那就以地稅與土地使用費擔保,由江南實業總公司墊付,但政府需支付企業貸款利息。
這裏,有個暫時隻有書記縣長才掌握的情況:公路兩側四百八十萬平米土地,每平米每年江南實業總公司要交三元的土地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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