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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1章 德群有冤(3/3)

模更大械鬥,情況與之前麻塘鄉之事如出一轍!總之,他們爭鬥歸爭鬥,卻心照不宣地絕不驚動警方!真特麽的又狡猾又懂事。


27日,現場投票進行得很和諧,居然順利地選出了三家出來。當然,這三家都是羅江四大家之中的三家。吳明媚受鄭清委托,代表縣政府宣布三家中標,真誠地祝賀了他們!並傳達了“鄭縣長精神”:


需要對三家中標單位,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間,凡舉報有聯營、分包、轉包行為的中標單位,一經查實,將立刻取消其中標資格;凡舉報存在違規串票、不正當拉票行為的企業,縣政府也將認真核查!一經查實也將取消中標資格。


吳明媚當場公布了舉報方式,請大家積極予以監督。


中標的幾家再次愁眉苦臉起來!合著這幾天搞的名堂,原來還存在著巨大風險?還得再動腦筋安撫或壓製大家,讓人別舉報……


這兩天,倒是沒出現大規模械鬥!一眾叫得上號的家夥們,還隻是頻繁地宴請、送紅包、允諾。


不過這不太要緊!舉報信沒有也肯定會有;證據想有也自然會有!因為他的的一舉一動,早已全在畢昭賀的掌握之中。


吳明媚這些事辦得都很漂亮!就是一點很不好:對於鄭縣長精神,鄭縣長指示!簡直張嘴就來……


而畢昭賀?


正緊鑼密鼓地在秘密搜集線索!對近三年的未結案刑事案件,在翻出來重新偵察調查;對已結案的刑事案件,讓來虎領銜在進行細致的回頭看!這一看不要緊,很快發現兩個已判決的冤案!裏麵很有玄機。


對於昨天畢昭賀匯報來的此事,鄭清很是糾結!


是不是有冤必糾?從道德、法製精神而言,這肯定沒錯。


可是同誌哥!事情若那麽簡單?那為何此起彼伏暴露的冤假錯案!很多都是幾十年翻不了案?有些被冤者的父母,鍥而不舍幾十年上訪,卻總是沒用!難道接訪者、知情者全是貪官汙吏?全是鐵石心腸?


未必吧?


就如這兩個案子。前一個還好,那隻是量刑過重,適用法律不當!初審過程有打擊報複的明顯痕跡;而第二個案子,都看得鄭清十分憤怒!舊社會都不可能會讓其立案,更不會如此結案的案子!它就這樣堂而皇之地發生了……


可鄭清真不敢翻案。


難道鄭清也是貪官汙吏?也是對老百姓鐵石心腸?


真的很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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