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潛在犯罪分子以強大震懾!
結果會顯而易見:蠱惑仔影視劇盛行的當下;城鄉、工農剪刀差巨大的當下;改革下崗陣痛的當下;整體國民素質、文明程度並不高的當下!若不能對命案保持持續而強大的震懾?後果將極為可怕!還哪有十分穩定的社會環境!鼓勵民眾一心幹事創業可言?那還談何集中精力發展?
所以,在現今國際國內環境下,堅持命案必破!就顯得如此符合絕大多數人利益,很英明正確:
正麵來看,各地隻要出現命案,就必然會集中一切資源,投入絕對警力!但凡罪犯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就肯定跑不了。這種強大震懾!必然使整體社會治安向好,出現命案的機率從此會極大減少。
不妥之處:當然會出現一些占比極少的家夥!為保住位子甚至為了升遷,對真沒法破的命案,也特麽命案必破!強行製造冤假錯案。
而這些占比極小的冤案!就是這個英明政策的另一麵。
二、綁架案必破!
既然懂命案必破的深刻背景與內涵?綁架案必破!就得再加上更加二字。若某地方的綁架案多發生幾起,且總破不了?那裏的有錢人必然開始裝窮;那裏想賺快錢發大財的人,也都找到捷徑!於是投資者都在逃離,民生開始真正凋敝……
整個社會不堪其重!
三、真相是“事實”。
這句話很拗口!卻是官員們心照不宣的認知。真相是啥?真相從來是具有公信力,有強勢話語權之人或機構!給公布出來的“事實”。
就如三年前那個綁架案。時至今日,除被判死緩三個小夥的父母外!社會上,幾乎人人都對法院的判決很認可:那就是真相,是事實!其中包括這三個家庭的很多親朋;也包括受害者家屬。
是另一種事實真相。
所以,綁架案一破,受害者家屬得到慰籍與安撫;廣大投資商,廣大幹事創業者,立刻有了信心;廣大人民群眾也有了安全感!
……
隻是仍讓鄭清發寒!
這種寒意,是真正的齒冷背寒!三年來,那三個家庭的父母仍在鍥而不舍!他們在上訪,他們在上訴!卷宗自縣政法委,到市政法委、市委,到省政法委!其中市中院,省高檢、省高院更是經常翻來覆去……
他鄭清一個門外漢,尚能一眼看明白的東西!那些人或部門,怎能特麽看不明白!不知情?
都很無奈!拖吧……
案子始終沒有轉機;真凶始終沒有落網;鋪天蓋地的宣傳早已做過;曾經他們的同事、前任、領導都經過手;而四江也因此再無綁架案……
無論於社會,於同事,於領導,於自身!真翻不得案。
曾經的中院院長,出於法律的神聖與自己良知!拚盡一切,也還隻是堅持死緩而非死刑,卻落得去市人大的下場。
且從表麵看,那個早已判決的綁架殺人案!社會效益很好:無論是從震懾不法分子的角度;還是從受害者的滿意度;還是民間的反響;更是從領導們的政績來說?一切都很完美!
隻是,袁成、白國、屈思這三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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