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子!僅僅因為有吸毒、嗜賭、好色的前科;僅僅因懵懂無知喜歡瞎混混!就此將一生毀掉……
——這種情況下死緩的他們!隻要經辦人中還有人在職,這輩子他們別想減刑出來。因為,出來後他們除了伸冤已無事可幹……
隻是,三個原本還算和諧幸福的普通家庭,從此暗無天日永無希望!他們本就傷心欲絕的父母,還得承受無情的指指點點與恥笑!
——養不教父之過!孩子一直就不學好,終於喪盡天良!
——即使稍明白內情的親朋!也隻會對身邊人嘲弄感歎:普通人家,孩子可千萬得學好!否則,有大事要找人背鍋?不選又是普通人家,又不學好的浪蕩子!還能選誰?
隻是,所謂事實真相,毋庸置疑以政府強大公信力為前題!
在互聯網尚不發達的當下,這三個家庭也許永遠翻不了案。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計算機與網絡必將普及到千家萬戶!到時,如此漏洞百出的案子,能將真相永遠塵封?
那麽,到那一天!數十年來全國數以萬計的命案中,若有那麽幾十件甚至隻需幾件!幾件如此驚世駭俗的冤案出現?政府公信力,必將由此遭受莫大質疑與挑釁!
如果,再加上敵諜的蓄意炒作呢?恐怕!將會成為政府公信力…遭受的難以彌補之重!
最關鍵的還是:時代一顆塵埃!若某天強加於個人身上?那特麽的真會沉重如山。
……
又一次掩上案卷的鄭清,很憤怒卻很無奈!甚至於還有鬱悶。
憤怒於如此漏洞百出!連外行都能一眼看穿的案子。卻在三年前,被堂而皇之通過三堂會審!連上訴兩回都被理直氣壯駁回。
厚係勢大的當時草菅人命至此?可恥可悲!
無奈於如此讓人憤慨的案子!若沒法查到真凶?若案情不能出現重大轉機?他鄭清自詡正派,自詡為人民服務!卻隻能看不見……
原因殘酷:若查不出真凶?此時翻案對社會負麵影響太大,而正麵影響太小!若能查到真凶再翻案?則有辦法將負麵影響無限縮小,多在正麵穩定上做做文章!可行。
為政者需考慮太多!
鬱悶:公安盡在掌握的主政者!其實也有弊端。若非如此?吳明雄之案,他鄭清可因無能為力而心安理得!不必負罪;而綁架案更會毫不知情!不必負累……
哪像現在?他都特麽的不像個縣長,而僅僅是個政法委書記!
壓抑而感慨歸壓抑感慨!沉思過後的鄭清,還是給畢昭賀致電。用官話表達三層意思:
一、抽調力量,對綁架案盡量重新秘密地偵破!若能重新破獲?則可翻案!否則不必也不能動。
二、若能重新破獲?則真凶與錢才林、金參燦定有勾結!他倆定是幕後黑手!否則,他們怎會知法犯法!不遺餘力構陷無辜?
三、隻有上述形式的翻案,才是對社會影響最小,最能接受的翻案!否則是將我們自己裝進去。
畢昭賀秒懂!也許他原本就這樣想:他想有所作為,隻是茲事體大!需要有人在背後撐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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