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虧朝廷重用了劉晏,得以微妙調濟、以盈補虛。
劉晏每年經手的錢財,不計其數,他廉潔節儉,毫厘不貪。
他家裏不花閑錢養奴仆婢女,守住清貧過日子。
他工作勤懇,大事小情,立即解決,絕不拖延。
後世人們推崇他是理財能臣高人。
如果說戰亂的唐朝廷是一個衣服破爛的巨人,劉晏就是手法高明的縫補匠。
他縫縫補補,朝廷的日子總能過得下去。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劉晏在管錢財的位置上任職太久,他在各種利益紛爭的風頭浪尖上,得罪不少人,擋了許多人貪腐財路。
他的位置讓人眼紅,他大公無私,引起了想貪腐的人仇恨他。
管理錢財的重要官員,多是他教出來的弟子,別人安插不上。這也免不得連累劉晏受到嫉妒怨恨,誣蔑誹謗。
這時崔祐甫推薦楊炎為 宰相。
楊炎本來和劉晏關係不好,元載被處死後,楊炎受到牽連被貶官。
楊炎受到元載牽連,就是劉晏在審案組給他定的罪。
楊炎當上了宰相,心裏不忘懷恨,天天想報複劉晏。
他見劉晏善於理財受到李適信任,於是請求實行財政改革,出台兩大計劃,報請德宗李適試行。
第一措施是請求把天下錢財,全部貯存在國庫。
肅宗李亨時期,第五錡擔任度支使,因為長安將領,領取錢財隨意無度,第五錡供應不上。
第五錡奏請肅宗李亨把天下稅賦租庸錢糧絲綢,統一存儲國庫,免得自己沒得開支。
那時皇帝沒有精力過問錢財收支,當然要委托宮廷宦官理財。
但是宦官都不清廉,都當了國庫蛀蟲,他們監守自盜,中飽私囊。戶部沒法詳細查他們。
這次楊炎請求,不再在外庫存錢存糧存物,避免中央地方兩本收支賬,兩套倉庫,地方私設錢財庫府支用無度。
第二措施是實行兩稅法。唐初是分為租庸調三項。按地收租,按人收庸,按戶收調。
兩稅法收商稅是三十稅一。國民照章納稅,一年分兩次收。夏天收一次,秋天收一次。
租庸調合並,按田畝收稅。
第一措施,發號施令就能推行。大曆十四年冬季,地方外庫資產移交國庫。
第二措施比較費事,核查各家各戶田畝數,不得虛報多報農民田畝。地方官多報田畝,多收一錢,便是違法犯罪。
民間百姓都情願實行,楊炎的財稅改革成功實施。
為了進一步削弱劉晏管理財政的權力,楊炎對李適說:
“尚書省是國政根本,職能應該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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