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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拖,就是十二年,絲毫沒有任何結果!
到了丙子年的六月份,袁知縣的堂弟袁鳳儀從沭陽到江寧來探望他。
兄弟二人在閑聊時,袁鳳儀說,沭陽最近出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說,沭陽有一個叫洪某的土財主,還是一個武生員(武秀才),去年的時候病死了。
喪事辦完,靈柩還沒來得及抬出去下葬,當天晚上,洪某的妻子夢到了他。
在夢裏,他和妻子說:“某年某月某日,吳秀才的妻子被殺,那凶手就是我!當年我花錢買了命,所以漏網了十幾年。如今被吳妻的冤魂告上了天庭,我才病死。不僅如此,天庭震怒,要讓我萬劫不複!明天會有雷電來劈我的棺槨,你趕緊想辦法把我的棺材移開,或者連夜下葬!”
洪妻從夢中驚醒!
馬上找人商議如何應對之時,天空中突然雷鳴電閃,洪某的棺材就起了火,一會兒就燒成了灰燼,洪某的屍體連骨頭渣都沒剩下!
但讓人奇怪的是:家裏的草屋、布料衣服以及木料製品。一概沒事,完好無損!
得知此事,袁知縣感歎不已:作為沭陽曾經的知縣,卻讓這個殺人案的凶手逍遙法外,實在是慚愧!不能還給死去的吳妻一個公道,卻還要對無辜的洪安屈打成招,這是我十幾年來為官的一塊心病啊?
但所謂的蒼天有眼,為何殺人凶手的報應遲來了十幾年?而且還要等死者冤魂上告以後?洪某活的時候不以懲罰,卻在他死後對他毫無知覺的屍身施以懲罰,又有何用?!
而且,這樣的凶徒,罪孽深重,死了以後,他的魂魄就應該消散,就不應該還能顯靈,托夢與人,妄圖保護他的屍身!這又是為什麽呢?
洪某在世的時候,可以通過行賄,得以脫身苟活下去,難道去世了還能用賄賂得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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