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私分捐款案(1)(1/3)

清朝的乾隆丁亥年間,鎮江(今江蘇省鎮江市)要修建一座城皇廟。


組織發起這件事的廟董有三戶人家:一戶姓嚴、一戶姓高,還有一戶姓呂。


三姓人家共同設立了一本功德簿,在準備修廟的地方,搭建了一個簡易的棚子,勸化募捐。


一天早上,天上下著大雨,一個婦人坐著轎子,冒雨前來捐款。


因為是下雨天,嚴某的家離得近,此時的募捐棚子裏隻有他一個人先到了。


那婦人落轎以後,直接走到募捐棚子裏,也沒有什麽客套話,從袖子裏拿出了一封銀子,交給嚴某說:“先生三人,領頭修建城皇廟,功德無量。這是紋銀五十兩,算是小女子的一點心意,給修建廟宇添塊磚加片瓦吧!還要麻煩先生給登記到功德簿上。”


嚴某忙問婦人,姓甚名誰、家住哪裏,方便登記。


那婦人笑了笑,不在意地說:“小小善意,何足掛齒?!姓名住址什麽的,就不必登記了!先生記錄清楚,收了多少銀子就可以了!”


說完,那婦人頭也不回地又上了轎子,轎夫抬起就馬上離開了。


嚴某暗暗讚歎:真是一個積了功德不留名的大善人啊!


過了一會兒,雨小了,高某和呂某兩人慢吞吞地一起來了。


嚴某就把剛剛那婦人的事情和兩人一說,並和他們商量,這筆銀子要如何登記才好。


呂某笑道:“登什麽記呢?這下雨天,也沒有其他人過來,也就沒有什麽人知道這件事,幹脆我們三人把這五十兩銀子分了算了!我們三人領頭修建這城皇廟,是天大的功德了。分了這區區幾兩散碎銀子,也無大礙吧?!”


高某說:“我覺得可以!反正也沒人過來,就分了吧!”


嚴某生性忠厚淳樸,見二人竟要如此這般,連忙阻止:“不可!萬萬不可!這樣做有悖天理,要被城隍老爺責罰的!”


呂某和高某二人根本不聽,執意要分那銀子。


嚴某見勸說無效,無可奈何之下,拂袖而去,眼不見為淨!


呂某見嚴某走後,反倒更開心了:“他走了更好,還少了一個人分銀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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