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發生在雍正甲寅、乙卯年間。
據說,那時候有一個姓李的讀書人,喜歡四處遊曆。隻是他的家境並不寬裕,出行在外,並不能攜帶多少的盤纏,隻能靠出售字畫為生。
好在李生的書畫功力深厚,不管是他的書法,還是他的畫作,都深得那些文人雅士的喜愛,因此所得頗豐,不僅可以應付一切開銷,還有不少的積餘。
不久之後,李生來到了京城。
有一天,他在街上擺書畫攤時,忽然看到一位麵容姣好、衣服襤褸的豔麗女子暈倒在跟前。
李生也顧不上什麽男女有別了,救人要緊。趕緊上前扶起她,掐人中、大聲呼喊。
不一會兒,那女子悠悠醒轉。
詢問以後才知,她叫王小花,河南人,因家鄉發大水而逃難,途中又和家人走散,孤身一人流落於此。已經好幾天沒吃東西了,餓得頭暈眼花,才昏倒在地上。
李生俠義之心頓起,馬上到旁邊的鋪子買來幾個饅頭給她吃。
於是,經典的橋段就出現了。
王小花羞答答地說道:“相公的救命之恩,小女子無以為報,願以身相許!”
李生原先因為家境清寒,一直沒有娶妻,這些年獨自漂流在外,也是倍感孤獨。現在看這王小花人長得漂亮,又願意和他結為夫妻,就答應下來。
李生拿出積蓄,在京城租了一個房子,兩個人安頓下來。
別看這王小花人生得嬌美,操持家務倒是一把好手。
李生看在眼裏,喜在心裏,覺得自己撿了個寶,對她萬般寵愛。
有時候,他外出參加宴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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