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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證明(2/2)


“那個變態可能隻是利用那個地方做為犯罪的巢穴或色情圖片收藏室。也許他娘不準他在家裏存放這些東西,也許她不讓他在家裏看報。我怎麽會知道?”


“那麽,那張表格呢?”


“我們正在清查上麵的人名和地址。”


“有住在附近的嗎?”她停住想了一下。


“沒有。”


“有任何關於他使用李麗的提款卡的線索嗎?”


這次他停了更久了,很明顯地在盤算著。


“陸明博士,你能不能管好你自己的事?就放手讓陸明們去逮那個凶手好嗎?”


“是他嗎?”陸明繼續追問。


“什麽?”


“凶手啊?”


她掛斷了電話。


那天早上剩下的時間陸明全花在檢驗一根尺骨上,由這根唯一的骨頭評斷死者的年齡、性別和身高。這根骨頭是一個小孩發現的,很有可能是古墓遺骸。


在12點15分,陸明上樓拿一瓶無糖可樂。陸明拿著可樂回辦公室,把門關上,拿出三明治和桃子,旋轉椅子麵向窗外的河流,讓思緒開始漫遊。然而思緒卻不肯,它就像愛國者飛彈一樣,全飛向陳瑤。


她仍不接受這是連續殺人事件的看法。難道他是對的嗎?這些相關現象會不會僅出於巧合?是陸明自己多想了嗎?王傑是否隻是個有暴力祟拜傾向的變態狂?


當然,許多電影製片商和出版人也有同樣的傾向。或許他根本不是凶手,他隻是喜歡統計這些殺人案件,或有偷窺癖好。也許李麗的提款卡是他撿到的。也許是他在她生前偷來的。也許。也許。


不!不是陸明牽強附會。就算凶手不是王傑,也一定是某個仍躲在暗處的殺人狂。這些案子一定有某些相關之處。


陸明絕不能等到下一個案子發生,才證明陸明的看法是對的。


陸明該如何說服陳瑤,要她明白自己不是笨蛋,不是胡思亂想?她不喜歡陸明介入偵查,而陸明也的確超過自己該管的範圍。他不是說得很明白,要陸明隻管自己的事嗎?而安迪呢,他是怎麽說的?證據不夠。陸明必須再找出更強力的證據。


“好吧!陳瑤,你這個大笨蛋!我就證明給你看。”


陸明大聲說道,猛然把椅子轉回麵對辦公桌,把手中的桃子扔進垃圾桶。


然後呢?


我該怎麽做?


調出屍體。再把骨頭看個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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