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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心理學家 二(2/3)

為?”


“不知道,因為他們並沒有在受害者身上發現精液。”


“還是有可能。陸明有個案例是罪犯借受害者的手自慰,然後割下受害者的手,再將手丟到攪拌機內碾碎。警察根本找不到任何有關精液的證據。”


“你怎麽逮到他的?”


“人總有失手的時候。”


“他們可以確定有三個女人被斬斷手掌。”


“這或許合乎他們某些假設,不過還不能證明他就是個性變態殺人犯。他們隻知道他在受害者生前即下毒手,這類連續殺人犯,不管是否為性變態,他們都有手法高明、計劃周詳的共同點。肢解屍體的行為並不見得代表他們是性變態,有可能隻是為了棄屍方便。”


“那砍斷被害者的手又怎麽說?”


“還是一樣。這也是一種傷害被害人的手法,並不一定與性行為有關聯,有時隻是凶手為了宣示受害者任其宰割。在這案子裏,陸明還看不出有可以指述凶手為性變態的證明。你說凶手原先並不認識受害者?她們受到殘忍的重擊,其中三個可能在臨死前被硬物插入體內?這些事情綜合起來可能就是他的特征。”


陸明不停地做筆記。


“查查這些凶手用來插入受害者的東西,它們是事先準備好的,還是就地取材。這有可能就是變態者的簽名。”


陸明記下來,還特別注上星號。


“其他的性變態殺人犯有些什麽特征?”


“同樣的行為模式。找借口接近受害者,用殘酷的手法控製、羞辱他們,借著受害者的恐懼和痛苦達到自己的性高xdx潮,從受害者身上取些紀念品……”


陸明不停地在寫,就怕趕不上他的速度。“什麽紀念品……”


“謀殺現場取得的一些東西,譬如受害者的衣物、首飾,諸如此類的東西。”


“新聞剪報?”


“性變態殺人犯通常喜歡收集自己的新聞。”


“他們喜歡記錄自己的行為嗎?”


“各種媒介,像是地圖、日記、日曆、圖書,有些人還會製作錄音帶。他們的樂趣不隻是在殺人的那一刻,事先的跟蹤和事後的回味都讓他們興奮。”


“既然他們善於躲避警方的追查,為什麽明知這樣會對他們不利,還敢冒險留下證據?”


“大部分的人自認高明,不相信警察能逮到他們。”


“那肢解下來的身體呢?”


“什麽意思?”


“他們會保留起來嗎?”


他沉默了一下。“不一定,有時候會。”


“那你對捷運和售屋廣告的巧合有什麽看法?”


“這些變態精心構思的謀殺行動都非常獨特且複雜。有時他們設計的情節必須配合特別的地點,發生的順序必須合乎規定;有時他們會要求受害者做出特別的回應,所以他們會強迫受害者說某些話、做某些動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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