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 無奈妥協,損兵折將(1/3)

天子有所不知,陳相這時其實正著急得團團轉。


正如虞渢推斷,當吳籍一死,利、張兩個也逃不脫滅口的命運,好教這案子因無實據草草了斷,衛國公卻百口莫辯,陳相一早安排了府中蓄養的武師,暗中盯梢,就趁夜黑風高時殺人。


之所以讓利、張兩人暫離京都,是保證他們不被官衙收監,以致難以下手。


當然兩人也不可能遠走他鄉,張明河在香河也有商產,自然而然便提議利大舅隨他去別苑小住。


而陳相琢磨的是,既然要造成衛國公授意利、張殺人嫁禍,那麽說明衛國公對這兩人應當信任,憑白無故不可能殺了姻親滅口,小夥計落網,張明河難逃其咎,他若是突然橫死,旁人哪會信衛國公清白無辜?那麽,隻有當案子移交刑部,陸澤明察秋毫,逼得凶犯供出主謀,衛國公情知事敗無可奈何隻有將同謀滅口,這樣便無法落實他與之串通的罪名,才算合理。


是以,滅口的最佳時機隻能是在昨晚。


利貴與張明河都是庶民,張明河就算是個小富,也不可能有貴族官家的排場,府中不會有護衛,香河的宅子也沒有太大規模,最多就是十餘仆婦,幾個丫鬟小廝,陳相覺得毫無壓力,認為府中武師足能得手,根本不需向天子求助,動用暗衛殺人。


實際上天子也根本不覺得處理兩個庶民需要他親自安排。


這世道雖有死士,但這些人卻非普通貴族能夠大規模蓄養——雖有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之說,但真能為了錢財豁出性命者卻少之有少,成為死士者,大多是些重犯,一旦落網難逃死罪,逼於無奈,抑或是想爭取前程徹底脫罪,抑或是有親長子女需要養活,才會鋌而走險,一般來說,能得死士效忠者不僅有財,更得是權重勢大。


陳相不可能養有死士,身為臣民,蓄養死士本身就觸犯國律,天子不會應允。


天子在潛邸時為謀大位,當然蓄養了一批,但他既已登位,這些死士便能轉暗為明,成了天子心腹,大多成為暗衛,以備天子“不時之需”,不需要再隱藏身份。


輕易也是不能動用的。


這就是說,陳相安排去香河滅口之人都有籍可察,又不可能全部都能舍身亡死,一旦落網,重刑逼供,便會有人供出相府,就算這些人都不招供,也會被陸澤追察到相府頭上。


陳相壓根不以為他的行動會失敗,訓練有素的武師會對付不了一幫普通仆婦,還能讓利、張兩個逃出性命。


這日早朝,陳相尚且心安,可當他回到相府得知派出的人手無一得返,甚至派去監管的心腹總管也沒有蹤影時,心裏才忐忑起來,等了一陣,依然沒等回半點消息,這才打算入宮告之天子事有變故。


而這時,利、張兩個已經被提到慈安宮內,“姍姍來遲”的衛國公非但沒有受到半句詰問,甚至未曾獲準進入,天子顯然已經沒空搭理他了,衛昭十分抱歉地轉達了天子取消詔見的禦令。


衛國公便也像個沒事人般折返京衛司,他才出了正陽門,就見陳相滿頭冷汗迎麵而來,兩人竟然還客套寒喧了幾句,固然是一個氣定神閑,一個心不在焉。


陳相聽說衛國公本是得詔,卻未見聖駕,心裏也曉得有了變故,冷汗更是洶湧。


而慈安宮裏,才剛死裏逃生的利、張兩位也是膽顫心驚,匍匐在下,視線裏隻有各人的衣裾裙角,眼睛都不敢抬一分。


張明河心裏自是平靜,卻得裝模作樣。


利大舅卻是實打實的魂不守舍——昨晚那場凶險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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