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罪證“確鑿”,如何脫罪(1/3)

早在宮女采蓮作供之前,距離大皇子喪命處不遠的旖景便把經曆當眾說了一回,自然精簡,沒再重複流光亭中的紛爭:“臣妾當時正在更衣,便聞窗外有人驚呼殿下墜水,卻甚孤疑,心說殿下貴為皇子,這又是在娘娘寢殿之外,身邊怎麽也會跟著宮人內侍服侍,哪容殿下身犯險境,便讓婢女推窗一望,卻沒瞧見人影,不多久就聞嘈雜,腳步呼喊聲,以及似乎有人躍入水中,臣妾連忙讓婢女加快手腳整理衣裝,剛到廊子裏,就聽哭聲一片……”


其實旖景當時與阿明“穩坐釣魚台”,打死不願靠近蓮池一步,但為了讓事情合理,隻好借口當時“衣衫不整”不能露麵。


著急的卻是把她主仆二人引來此處的采薇,緊趕前來,稟了一回大皇子墜水的事,又哭天抹淚的說道人雖救了上來,但已經不省人事。


旖景哪能不知陷井早就布好,她來時還風平浪靜,半個人影不見,大皇子若真是剛剛才被推到水裏,哪能不呼救?又不是繈褓之中的嬰孩兒,好歹也是能跑能跳的年歲了。


說明什麽?說明大皇子早就遇害,等她來了這處更衣,才喧吵開來。


蓮池邊上一片草地,未免也有濕泥,若她緊趕著去施救,留下足印,後來被那些宮人攀汙是她推了大皇子落水,豈不百口莫辯?


旖景固然是不肯接近水邊一步。


反而下令,讓采薇立即遣人稟報皇後與兩宮太後,宣詔太醫,又讓問是否有宮人諳得急救溺水之術,速速施行,再故作慌亂,囑咐道要快準備幹衣被褥免得大皇子受涼。


采薇又不能硬將旖景拖去水邊,隻好依令行事。


旖景又不識醫術,哪會施救等事,主持大局也就夠了。


而目睹皇子墜水者唯有采蓮,是以采薇等還未獲準作供,這時都跪在殿外待詔。


哪知陸尚書立即察明大皇子並非意外墜水,而是被人殺害。


正殿裏越發沉靜——隻有皇後仍在抽噎。


旖景居然有閑情屈起手指撓了撓虞渢的掌心——皇後演技不到位呀,這時難道不應該厲聲責問采蓮?還抽噎個什麽勁,想來是把所有心思都用在“悲痛欲絕”這一層,的確,眼看奸計達成,隻怕心花怒放,哭出眼淚來實在艱難,王爺等著看,妾身要登場了。


虞渢忍不住低咳一聲,看了一眼旖景——王妃當心,這可不是吊以輕心的時候。


便聽一聲厲斥:“陸尚書所言當真!大皇子是被人謀害?!好個奴婢,竟敢聲稱是殿下意外墜水,必是你行惡,區區宮婢竟敢謀害皇子!”


震怒者是太後,到底死的是她孫子,便是皇後所出,仍有兒子的血統,真要是失足溺水也隻怪命薄,可竟然是被人扼喉沉塘!!!


太後哪裏能忍。


旖景又看了一眼虞渢——太後這反應,多半是被瞞在鼓裏,否則這時,且隻等著皇後開演便罷。


而太皇太後早知事情不會簡單,這時眼裏更是森冷。


固然,天子心知肚明大皇子是妓子所出,血統不能保證,將來決不可能立為儲君,但宗法雖有嫡庶之分,不過帝君之位卻也並非限定嫡長繼承,否則曆朝曆代也不會有皇儲之爭,大皇子仍有可能是聖上之子,否則當初天子在潛邸時也不會決定以庶代嫡,這麽一個長子,毫無倚仗,著意養得懶怠溫軟些,將來以缺乏賢能為借口閑置一旁就是,何必斬盡殺絕?


太皇太後毫不懷疑大皇子之死是出自天子的主意。


虎毒尚不食子,天子既然相信大皇子是自家骨血,卻在利用後狠下殺手,如此毒辣,又怎期他能善待手足兄弟?


高祖雖有五子,兩個被卷入奪位之爭興兵謀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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