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0章辦點小事(3/4)

馬玉芬夠條件,也有獨生子女證,但因為當年單位改製的時候因身體原因沒能辦理獨生子女費手續,結果現在辦不了這個手續了,也就領不了這三千元。如果這三千元隻是一次性發放,那領不了也就算了,可這三千元是每年都能領一次,如果一直領不了,損失實在太大。


馬玉芬實在沒辦法,就找在縣府辦工作的弟弟馬玉明幫忙,讓他想辦法托托關係,給解決一下。馬玉明雖然貴為政府辦公室的副主任,縣裏有頭有臉的人物也認識不少,但在這件事上卻也找不到朋友可以幫忙,他無可奈何之下,隻能親自去找了發改委和計生委的領導。發改委負責的領導倒是好說話,說衝你馬主任的麵子,我可以特別為你姐開個證明,證明她有領取獨生子女費的資格,你拿著證明去找計生委,隻要他們認可就行,說完當下給出了證明。


馬玉明謝過對方,拿著證明去了計生委,找到負責幹部一問,人家根本沒把他這個副主任放在眼裏,公事公辦的說,我們隻認檔案裏辦過手續的人,不認證明,你這個證明不合規範,我們不能接受。馬玉明吃了這個癟,不太死心,厚著臉皮去找計生委主任。主任聽了他的遭遇,說我們也不是不給你馬主任麵子,主要是怕日後出了問題擔責,這麽著吧,你找分管縣長要個字條,隻要分管縣長批了,我們就給你姐補辦手續,發放全額獨生子女費,好不好?


馬玉明這就算是知道下一步怎麽辦了,暗忖自己和分管縣長沒什麽交情,貿然上門提出這個請求不合適,便想了個迂回曲線的辦法,回來找老板李睿求助,讓他幫忙去找分管縣長要字條。


李睿聽後樂了,用人之道,管馭是一方麵,施恩是另一方麵,管馭可以令其更好的辦事,施恩可以加深彼此交情,利於配合協作,所以當領導的一般不怕下屬求助,而就怕下屬不求助,和馬玉明共事也有一段時間了,此人任勞任怨、踏實穩重,是個好幫手,也應該好好培養一下,眼下他有需要幫忙的事情,自然要給解決,否則何以當他的領導?道:分管縣長是哪個,我這就跟他去要字條。


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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